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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十題:興建行人天橋連接顯徑商場和沙中線顯徑站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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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一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慧卿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大圍嘉田苑的居民向本人求助,表示曾建議當局興建行人天橋,連接顯徑商場和興建中的港鐵沙田至中環線顯徑站,以方便街坊出入,但被拒絕。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在何時拒絕上述建議;

(二)拒絕的原因為何;

(三)是否明白及如何回應該等居民的訴求;及

(四)會否重新考慮該等居民對設置行人天橋的訴求?

答覆:

主席:

  我們理解大圍嘉田苑居民希望當局能夠加建行人天橋來接駁鐵路車站,以方便居民使用鐵路服務。然而,在考慮是否需要加建行人天橋時,政府須考慮多項客觀因素,包括交通狀況、地理環境、現有的行人網絡及設施、使用量、對居民的滋擾程度、技術可行性及成本效益等。

  就劉慧卿議員提問的四個部分,現答覆如下:

(一)及(二)在規劃沙田至中環線(沙中線)時,政府相關部門已審視將來沙中線顯徑站和附近地區的行人通道安排。由於顯徑站外的車公廟路並非主要幹道,汽車流量不多,因此,只需擴闊現有的過路設施並調校有關的交通燈號,已足以應付日後車站落成後的人流和車流,讓乘客能安全和便捷地使用地面過路設施橫過車公廟路往來顯徑站。

  在二○一○年十一月沙中線的工程方案根據《鐵路條例》刊登憲報後,我們收到由嘉田苑業主立案法團就工程方案提出的反對意見,以及要求興建一條行人天橋連接顯徑站和附近的顯徑商場,以方便附近居民使用沙中線的建議。就此,我們已在當時會見有關人士聽取他們的意見,並作出書面回應,解釋未能接納有關建議的原因。

  由於嘉田苑業主立案法團仍維持其就工程方案的原來反對意見,這些意見連同其他未能調解的反對意見,一併於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提交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考慮。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鐵路條例》授權進行當局所提交的沙中線工程方案;加設行人天橋的建議並未納入該方案內。

(三)及(四)我們明白嘉田苑的居民的訴求。此課題最近亦在沙田區議會中討論。我們現正應沙田區議會的要求,覆檢區內的最新發展、相關的交通數據和車站的接駁安排,稍後會向沙田區議會匯報結果。



2013年1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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