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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八題:失業人士領取綜援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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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二月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易志明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本港的失業率近期維持在低水平,但大專畢業生因失業而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綜援)的人數卻有上升的趨勢。就失業人士領取綜援(失業綜援受助人)的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二○○七至二○一一年,按受助人的年齡及學歷劃分,每年15至59歲的失業綜援受助人的數目(按附表一列出);

(二)二○○七至二○一一年,按受助人的年齡及學歷劃分,每年參加自力更生支援計劃的失業綜援受助人的數目、他們的成功就業率及平均領取綜援的年期(按附表二列出);

(三)按受助人的年齡及至今領取綜援的年期劃分,目前的失業綜援受助人的數目(按附表三列出);

(四)參加自力更生支援計劃的綜援受助人成功就業率的計算準則;若以就業三個月或以上為成功就業,過去五年,該計劃每年的成功就業率為何,以及與現時當局統計的成功率有何差別;有否評估部分綜援受助人經該計劃覓得工作後但不足三個月便放棄工作的原因為何;現時有多少名參加該計劃的綜援受助人已領取綜援超過半年;當局有否檢討該計劃的成效;如有檢討,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五)二○○七至二○一一年,按受助人的年齡及學歷劃分,政府每年向15至59歲的失業綜援受助人發放的綜援金總額(按附表四列出)?

答覆:

主席︰

  社會福利署(社署)在綜合社會保障援助(下稱「綜援」)計劃下推出自力更生支援計劃,目的是鼓勵和協助年齡介乎15至59歲、身體健全的失業綜援受助人(註一)尋找有薪的全職工作,繼而邁向自力更生。

  針對不同綜援受助人的需要,社署在自力更生支援計劃下提供不同的就業援助服務,包括︰

(i)綜合就業援助-包括一般和深入的就業援助服務,以協助綜援求職者消除就業障礙,增強他們的受僱能力;及

(ii)走出我天地-為15至29歲,失業的健全年青綜援受助人提供輔導和有系統的激勵及紀律性訓練,以提升他們的自我形象、自信心和責任感,以及協助他們重投工作行列(註二)。

  此外,自力更生支援計劃的參加者,一般亦須參與由社署推行的「社區工作計劃」,目的是協助他們培養工作習慣、加強他們的自信及擴闊他們的社交圈子,及讓他們在領取綜援的同時,也能夠回饋社會。

  就易志明議員的提問,現答覆如下:

(一)失業綜援受助人在二○○七至二○一一年按教育程度及年齡組別劃分的數字列於附件一。

(二)及(四)失業綜援受助人必須參加自力更生支援計劃,有關人數見答覆(一);而他們按教育程度及年齡組別劃分的平均持續領取綜援時間的數字列於附件二。

  參加自力更生支援計劃的人士,須積極尋找每月工作時數不少於120小時及每月入息不少於1,775元(自二○一二年二月一日起適用金額)的全職工作。按此,在過去五年,參加者的就業率如下:

時期           就業率
在二○○七年十二月底   36.4%
在二○○八年十二月底   25.3%
在二○○九年十二月底   19.4%
在二○一○年十二月底   27.2%
在二○一一年十二月底   25.5%

  社署沒有備存就業三個月以上的自力更生支援計劃參加者的數字,亦沒有備存參加者覓得工作後不足三個月便放棄工作的原因。

  為整合和優化綜援計劃下各項就業援助服務,提高效益及產生協同效應,社署將於二○一三年一月一日起推行整合後的「自力更生綜合就業援助計劃」。透過整合的計劃,同一非政府機構會為有工作能力的綜援受助人,按其獨特需要及以家庭為單位,提供多元化和一站式的就業援助服務,包括以個別或小組形式面見受助人、協助他們訂立尋找工作計劃、向他們提供就業資訊和各項訓練課程、為他們提供工作體驗服務,以及提供就業後支援服務和短期經濟援助等,以提升他們就業的機會。

(三)在二○一二年十月底,失業綜援受助人按持續領取綜援的時間及年齡組別劃分的數字列於附件三。:

(五)社署沒有按失業綜援受助人的年齡及學歷,備存有關他們獲發放綜援金總額的資料。

註一:在本答覆中,「失業綜援受助人」指有關綜援受助人失業,或從事有薪工作但工作入息少於當時一個由不超過兩名健全成人/兒童組成的家庭內一名健全成人的標準金額(自二○一二年二月一日起,該標準金額為1,775 元)。

註二:社署也有推行「欣曉計劃」,為最年幼子女年齡介乎12至14歲的綜援單親家長及兒童照顧者提供就業援助服務,以提升他們的就業能力。



2012年12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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