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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司司長會見傳媒談話全文(只有中文)(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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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今日(十一月二十八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記者:司長,想問今日報紙都說妳包庇梁振英特首,因為其實在六月時已發現了他家中有僭建問題但屋宇署都沒有公布和跟進?

政務司司長:我想任何這些評論,都反映對於香港建築物的執法工作不是完全清晰的。大家都知道,在《建築物條例》下,唯一的執法機構就是屋宇署,所以,屋宇署一向都是依循《建築物條例》和當時關於僭建物的執法政策,採取依法辦事、一視同仁的方法來執法,不會因為當事人的身分而影響了執法態度。正如我剛才說,在《建築物條例》下的執法當局,唯一只有屋宇署,所以亦不存在任何空間讓屋宇署以外的人士,包括問責官員,可以干預屋宇署進行這些個案的執法工作。這道理是很清晰的,我亦可以在此重申,就過去五年,作為發展局局長,我是管理香港樓宇安全,我一直的態度都是支持屋宇署在按�荓屭狺坐U和當時的執法政策,不偏不倚、一視同仁地去執法,完全並無介入亦無干預屋宇署的執法工作。

記者:妳六月時正做發展局局長,是否知道屋宇署曾經發信四次但梁振英沒有回覆?妳是否知道這件事?

政務司司長:首先,這件事是發生在六月下旬,距離六月三十日只有十日八日,所以對於屋宇署處理一些社會比較高度關注的個案,它仍然依照�荍畯銴~說的依法辦事、一視同仁,自主去進行執法的工作。但是由於有些個案引起高度的關注,它亦會給局方知悉就�茩荇衒蘑�的工作。所以我可以在這�婸﹛A就梁先生的個案,屋宇署採取了的行動,發出了的一些新聞公告,或者對傳媒查詢的回覆,局方是知悉的,但亦都是止於我們知悉,因為我剛才說了,屋宇署的執法工作是由屋宇署全權負責,並不存在任何空間,可以讓屋宇署以外的人士去指指點點屋宇署如何去進行這些執法工作。

記者:......

政務司司長:這個正如我所說,就是屋宇署在他們自主執法工作�堶悸漱@貫做法。所以我或者提議大家可以就�茷峖t署發表了的詳細說明,去了解它在執法過程�堶悸漕C一個步驟做了些甚麼工作。我今日的交代,最重要的是以釋公眾的疑慮。在屋宇署就�荂m建築物條例》或僭建物的執法工作,是並無空間給屋宇署以外的人士,即使是其負責政策的上司可以去介入和干預,或者去指點該怎樣去做這些執法工作,這是有違《建築物條例》下的法定權力。多謝大家。

完

2012年11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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