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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九題: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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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月二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馮檢基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上屆政府提出向65歲或以上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提供以每程2元乘搭車船的優惠計劃,已於本年六月二十八日推出。該計劃首先涵蓋港鐵的本地服務,然後在八月五日擴展至四間專營巴士公司的巴士服務,並預期於明年年初推展至大嶼山的巴士及20多條渡輪航線的服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計劃實施至今,平均每日的受惠人次及向各交通營辦商提供的補貼額,並分別按交通工具及星期一至星期日列出平均每日的受惠人次和補貼額;現時預計每年的受惠總人次和公帑開支為何;

(二)有否就計劃的實施情況進行初步檢討;若有,結果為何;鑑於有報道指出,有長者投訴在計劃推行後他們付出的車資較以往為多,當局有否收到有關的投訴和了解該情況;該情況是否涉及計劃未有與現有轉乘計劃配合;有否交通營辦商在計劃推行後取消原先提供的轉乘和其他優惠,令長者多付車資及藉此收取更多政府補貼金;當局如何跟進該情況;及

(三)當局會否重新考慮擴闊計劃的受惠對象(例如包括殘疾程度較低的人士和12歲以下的殘疾兒童)和涵蓋更多交通工具(例如專線小巴);若會,當局預計當中涉及的技術、數據處理和設立結算平台等所需時間為何,以及預計最快可於何時實施?

答覆:

主席:

  就馮檢基議員的提問,現答覆如下:

(一)在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下稱「優惠計劃」)下,政府會透過一個專為「優惠計劃」而開發的中央結算平台,取得「優惠計劃」每日乘客量的準確紀錄,以便以實報實銷的方法,計算需向各有關公共交通營辦商發還的票價差額。然而,中央結算平台的建立需時,政府為了讓長者和合資格殘疾人士早日受惠,已於本年六月二十八日率先在港鐵推行「優惠計劃」,並於八月五日把「優惠計劃」擴展至四家專營巴士公司(即九巴、城巴、新巴及龍運巴士)。由於運輸署的人員須嚴格地直接審核各公共交通營辦商以實報實銷的原則向政府申請發還的票價差額,過程需時。初步數據顯示,截至本年八月底,每日享用2元車資優惠乘搭上述公共交通工具的平均受惠乘客人次約為608 000。

  政府正與新大嶼山巴士公司和渡輪營辦商密切聯繫,務求於約二○一三年首季把「優惠計劃」再擴展至這些營辦商。「優惠計劃」在二○一三至一四年度全面實施後,政府預計須向有關公共交通營辦商發還少收的車/船費將約為4億10萬元。在估計少收的車/船費收入時,我們已考慮到長者人口和合資格殘疾人士數目的預測增長。然而,我們沒有足夠資料計及推行「優惠計劃」所導致的額外乘客量、日後交通票價的調整和其他轉變的情況。

  此外,我們預計每年亦會有共約二千多萬元的其他行政和人手的經常性開支,這主要涉及聘用核數師審核營辦商向政府申請發還少收的票價收入、相關內部監控系統(包括電腦系統),及為檢查乘搭紀錄和推行其他防止濫用措施的開支。

(二)我們一向有跟進「優惠計劃」的實施情況。我們會在「優惠計劃」全面實施三年後進行全面評估,以衡量「優惠計劃」對財政、交通和福利的長遠影響。

  在「優惠計劃」下,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可以每程2元乘搭指定公共交通工具,若指定的交通服務車/船資超過2元,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每程最多只需付出2元,而政府則會支付原本票價與2元票價之間的差額。

  政府推出「優惠計劃」只會令受惠的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乘搭計劃內的公共交通工具時支付較低的車/船資。至於出現問題中所述「長者多付車資」的情況,據我們了解,各專營巴士公司會因應其營運狀況提供不同的車資優惠,這是政府的「優惠計劃」以外的安排。在「優惠計劃」實施之前,巴士公司主要是透過「回饋乘客安排」,在星期日及公眾假期推出「長者假日2元優惠計劃」(「假日優惠」),讓長者以每程2元的優惠車資乘搭巴士。如涉及有轉乘的車程,巴士公司在計算長者假日第二程的優惠車資時,是以「假日優惠」車資2元為基礎,再扣減轉乘優惠。然而,由於有關巴士公司的「回饋乘客安排」的數額已全數用罄,因此巴士公司已於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九日後停止「假日優惠」。

  巴士公司停止提供「假日優惠」後,長者乘客在假日原本須支付與其他日子相同的車資,亦即是較有「假日優惠」時高的車資;但由於政府於二○一二年八月五日起(即「假日優惠」結束後的首個星期日)將「優惠計劃」擴展至四間專營巴士公司,長者現時在所有日子最多只需付出每程2元的車資。這符合「優惠計劃」的原則,即受惠人士是不會因政府推出「優惠計劃」而須支付較以往沒有「優惠計劃」為高的車資。

(三)「優惠計劃」的目的是鼓勵長者和合資格殘疾人士多些走進社區,建立關愛共融的社會。在訂定「優惠計劃」所涵蓋的殘疾人士時,我們考慮了立法會研究殘疾人士的交通需要及為他們提供公共交通票價優惠的事宜小組委員會(小組委員會)以往所作的商議。該小組委員會經過多番商討,並小心考慮過殘疾人士和公共交通營辦商的意見後,認為年齡介乎12至64歲殘疾程度達100%的綜援受助人及同一年齡組別的傷殘津貼受惠人,是最需要得到援助和鼓勵,以協助他們融入社會。港鐵公司亦自二○○九年起為此組別的殘疾人士提供車費優惠。我們是基於上述背景和考慮,訂定「優惠計劃」下何人屬合資格殘疾人士。

  據我們了解,現時各主要公共交通營辦商皆有為12歲以下的兒童提供票價優惠,3歲或以下的兒童可免費乘搭;港鐵公司亦由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八日至十二月三十日內的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為3至11歲的兒童,提供免費乘搭港鐵的優惠。儘管如此,我們現正研究把「優惠計劃」擴大至12歲以下殘疾程度達100%的兒童的可行性。

  有關把專線小巴納入「優惠計劃」的建議,政府已與專線小巴業界成立工作小組研究有關的可行性、技術和細節安排,包括專線小巴營辦商向政府申領發還因實施「優惠計劃」而少收車資的會計、核數和使用中央結算平台的安排、專線小巴收費系統的技術提升、防止濫用的可行措施等。由於目前專線小巴營辦商數目眾多,當中很多屬小本經營,其運作模式及財政狀況各有不同,要就包括上述的技術和執行細節進行詳細研究及討論,預計需時。



2012年10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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