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五題:政務司司長有關監察機構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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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涂謹申議員的提問及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的答覆:

問題:

  政務司司長於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出席香港公共行政學會午宴時指出,「你想像一下公務員須承受來自申訴專員公署、廉政公署等所有這些機構、制衡機制的壓力。這些機構並非不好,如我所說,它們有時候也是好的,能維護公民社會。但如果是因為我們不懂得如何應付這些機構,以致讓這些機構成為施政的主要障礙,那麼最終受損的只會是政府的執行能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評估除了廉政公署和申訴專員公署外,還有哪些機構適合擔當監察或制衡政府的角色,哪些機構不適合擔當此角色;若有評估,結果為何;以及解釋這些監察機構在甚麼情況下是好的,在甚麼情況下是不好的;

(二)司長的上述言論──「如果是因為我們不懂得如何應付這些機構,以致讓這些機構成為施政的主要障礙,那麼最終受損的只會是政府的執行能力」,是論及曾經發生的事情,抑或是從未發生的事情,以及哪些政府官員不懂如何應付監察機構;及

(三)鑒於有報章報道,各界抨擊司長上述的言論影響到監察機構的獨立性,政府會否要求司長收回上述言論及向公眾道歉?

答覆:

主席:

  我在九月二十七日香港公共行政學會午餐會上提及公務員所面對的壓力的言論,引起部分人士的疑慮和某些傳媒的評論。雖然我已在事後第一時間作出澄清,我仍多謝涂謹申議員今日在立法會提問,讓我有機會作出更全面解釋和稍後回應議員進一步的提問。

  當天我應香港公共行政學會的邀請出席一個午餐會,就本屆特區政府所面對的挑戰分享我的看法。當時我提出,本屆政府最大的挑戰,是落實行政長官的競選政綱,而要把政綱中的理念轉化為實際行動,需要政府有效管治和良好的公共行政。

  我隨後舉了一些例子去證明本屆政府是有決心提升管治的效率。例如行政長官在本屆政府就任不足三星期,便在七月十六日在立法會宣布了五項改善民生的措施。此外,為回應新問責團隊在七月落區時聽到市民不同的訴求,各政策局和部門透過努力協作,齊心一致推動行政長官「民生無小事」的理念,推出了「人人暢道通行」的新政策;有關部門亦以建設天水圍墟市去落實行政長官「地區問題地區解決」的工作方針。

  我向當天出席午餐會的學者和嘉賓指出,新政府成立後短短兩個月內能夠提出了這一系列的措施,正好證明只要政府各部門能齊心協力,並定下明確的方向,政府的工作是可以很有效率的,因為歸根究底,無論是問責官員或公務員,能實實在在做出對市民有利的事,便是他們出任公職的最好回報。

  在隨後的問答環節中,其中一位出席者似乎不同意我的意見。他以英語提問,認為特區政府眾所周知是保守、短視,和缺乏創新意念,並詢問我如何能使現時官僚系統變得更有遠見,以配合行政長官的施政。我當時以英語回應,主要嘗試解釋公務員同事在工作時十分注重規章程序和不同制衡和監察機構可能會提出的意見。公務員同事在這方面是十分審慎的,但這種工作態度或許會令人對政府運作有「官僚」和保守的觀感。

  我必須指出,我在回應中提及廉政公署和申訴專員公署這兩個機構,只是前文所述的「規章、程序、制衡和機構」(rules, due process, checks and balances, and institutions)的舉例,既無針對性,也絕對無意作任何負面評論。儘管如此,我亦隨即補充,這些「規章、程序、制衡和機構」是為保障公民社會所必需的。事實上,眾所周知,除了廉政公署和申訴專員公署之外,政府亦受立法會、傳媒、和很多其他法定機構的監察,以及司法制度的制衡。

  我無意為自己的言論過份辯護,但從前文後理來理解,我回應提問的重點,是認為行政機關面對瞬息萬變的社會環境和公民社會必備的規章制衡,必須懂得應對,而絕非將這個包括所需程序法規和監察機構的制度視為施政的障礙。因此我在回應同一提問的後半部,正是為行政機關的同事提出幾個建議,包括訂立清晰工作目標,加強統籌能力和為前線同事充權。我希望這些建議可以協助各級公務員同事不會由於過份擔心各種不同的監察,或不懂得如何處理這些監察而影響政府的執行能力,最終使社會和市民的利益受損。

  我在午餐會上的演講和有關的回應的全文和影音檔案已上載政府的網頁。事後看來,我當時的回應實在言簡意賅,但與會學者和嘉賓似乎都能理解明白我的原意。可惜我的回應後來引起某些人士和傳媒的誤會,令我深感不安。為盡早釋除疑慮,我在午餐會翌日(即九月二十八日)早上的部門首長例會上主動向出席的同事解釋我的原意。我亦在當日發出書面聲明,強調我高度重視廉政公署和申訴專員公署等主要機構在確保政府廉潔、公平、公正和有效率方面的角色。我更在當日傍晚致電電台節目,親自作出澄清。我亦隨後於十月四日親自致函廉政專員和申訴專員,和致電曾公開批評我的言論的麥列菲菲教授解釋和澄清我的言論。

  今次事件,提醒我作為政務司司長,在公開場合所說的一言一語都應避免會產生被誤解的空間,因此遣詞用字必須格外小心,以免引起不必要誤會。這次經驗我將引以為戒。



2012年10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