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機場管理局建議的機場收費計劃將會刊登憲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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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機場管理局建議的機場收費計劃將會在十月十九日刊登憲報,並於明年一月一日生效。
運輸及房屋局發言人今日(十月十六日)表示:「機場收費計劃旨在延長現行新航點優惠安排兩年至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鼓勵航空公司繼續開辦新航線。機場管理局也藉此機會調高商用航空指定停機坪的停泊費。」
發言人補充說:「延長新航點優惠安排,可鼓勵航空公司開辦更多新航線,進一步加強香港對外連繫,從而惠及民航業和旅遊業,並鞏固香港作為區內國際航空樞紐的地位。至於商用航空指定停機坪的停泊費,有關的收費水平是按用者自付原則,考慮提供停泊位的建築成本、維修費及預計所徵收的時數而作出調整。」
機場管理局已經就有關計劃諮詢香港航空公司代表協會(代表大部分在香港經營的航空公司)和香港商用航空中心(香港國際機場的商用航空設施的營運商)的意見。香港航空公司代表協會支持延長新航點優惠安排,而香港商用航空中心對調高商用航空指定停機坪的停泊費不持異議。
現行新航點優惠安排的有效期將於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屆滿。在延長安排下,機場管理局可繼續向開辦航線來往香港與新航點的航空公司給予�茬偉O回扣。開航首六個月可獲百分之七十五回扣,其後六個月則可獲百分之二十五回扣。
商用航空指定停機坪範圍的停泊費自一九九八年至今從無作出調整,有關停泊費與機場內其他停泊範圍的收費相比實屬偏低,故此該費用將按用者自付原則分階段調高。
完
2012年10月16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