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生活津貼設簡化申請安排(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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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補助本港65歲或以上有需要長者的生活開支,行政長官於今年七月十六日宣布增設一項定名為「長者生活津貼」的新經濟支援措施,津貼額為每月2,200元。政府今日(十月九日)已向立法會提交討論文件,詳細介紹長者生活津貼的主要特點及執行安排。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聯同社會福利署署長聶德權舉行記者會時說:「長者生活津貼以扶貧為出發點,目的是在高齡津貼(俗稱『生果金』)和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之間,向有需要的長者提供多一點生活補助。」

  張建宗說:「本屆特區政府十分重視民生的工作,老年貧窮問題更是我們特別關注的課題。長者生活津貼是一項以長者福祉為本的新措施,亦是顯示政府重大承擔的施政突破。」

  政府預計第一年將有超過40萬人領取長者生活津貼。以津貼的「生效日期」為二○一二年十月一日計算,當局估計長者生活津貼在二○一二至一三年度會帶來額外津貼開支約31億元(若以整年計算,金額即約為62億元)。參考二○一二至一三年度的預算,額外62億元等如令該年度的經常政府福利開支增加14%或令經常政府開支總額增加2.3%,而該筆開支佔本地生產總值0.3%。計及人口高齡化因素,長者生活津貼的財政影響預計將按年遞增,在二○一三至一四年度會增至約64億元,至二○二二至二三年度更會增至約96億元。

  張建宗指出,推行任何新措施都要顧及其政策目標、長遠影響和可持續性。

  他強調說:「長者生活津貼旨在扶貧,補助有需要的長者的生活開支,因此,申請人須符合入息及資產的規定。另一方面,香港人口迅速高齡化,會對本港福利和醫療系統構成挑戰,本港的老年撫養比率和經濟撫養比率亦將會飆升。因此,長者生活津貼須設有入息及資產規定的客觀機制,以識別真正有需要的人士,確保有限的政府資源能集中幫助他們。」

  「政府致力加強對有需要長者的支援,而由於社會上普遍期待長者生活津貼的申請資格要傾向寬鬆及簡單,我們經深思熟慮後,決定採用長者熟悉,而又行之有效的普通高齡津貼申請資格。」

  換言之,長者生活津貼的申請人必須:

(一)年滿65歲;

(二)成為香港居民最少七年;緊接申請日前連續居港最少一年;及

(三)符合以個人/夫婦為單位的入息及資產規定,有關規定現時為:單身人士每月入息限額為6,660元,資產限額為186,000元;夫婦每月入息限額為10,520元,資產限額為281,000元。

  長者生活津貼的金額將根據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每年調整。有關的入息及資產限額,也會根據既定機制每年調整。

  由於津貼推出初期可能會有大量申請,社會福利署(社署)為不同類別的合資格長者制訂了一套簡化的申請手續,以盡量方便長者。有關的申請安排如下:

(一)「自動轉換」-所有約215 000名現時仍領取高額高齡津貼的前度普通高齡津貼受惠人及現有領取普通高齡津貼的75 000名受惠人,即合共29萬名長者,除非主動向社署申報已超過了普通高齡津貼的入息或資產上限,或表明不想領取新津貼,否則將會自動轉換至長者生活津貼。社署最早可於二○一三年三月,把長者生活津貼的款項直接存入他們的銀行戶口,受惠人無須重新提交申請;

(二)郵遞提交申請-從未領取普通高齡津貼的現有高額高齡津貼受惠人,及年滿65歲的現有普通傷殘津貼受惠人,會於二○一三年二月下旬獲社署專函邀請以郵遞方式選擇申請長者生活津貼;以及

(三)新申請-長者生活津貼最早於二○一三年三月正式推出,此後新申請人(即現時並無領取高齡津貼或普通傷殘津貼的人士)可以傳真、電郵、郵遞、透過轉介或親自前往社署的社會保障辦事處遞交申請。社署會安排約見申請人以處理其申請。

  在新津貼正式推出後的第二年(即二○一四年三月至二○一五年二月期間),所有自動轉換個案須經郵遞覆核,日後亦會有恆常機制覆核受惠人資格。

  政府現提議把長者生活津貼的生效日期定於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批准撥款當月的首天。合資格長者只要是受惠於自動轉換安排,或不遲於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提交申請,其首次獲發的長者生活津貼款項會由生效日期起計。

  政府計劃於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尋求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批准,以期最早於二○一三年三月推出長者生活津貼。



2012年10月9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7時5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