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匯報局主席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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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九月二十八日)公布委任潘祖明為新任財務匯報局(財匯局)主席,任期為二○一二年十月三日至二○一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潘祖明將接替已請辭、並於今年十月三日離任的現任主席高靜芝。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公布有關任命時表示:「我們衷心感謝高靜芝女士自財匯局創立至今一直擔任主席,並在過去六年,以其遠見和熱誠,對財匯局的工作作出寶貴的貢獻。在她卓越的領導下,財匯局履行法定職能,不斷強化其獨特的監管功能,確保香港財務匯報的質素和信譽,保障投資者權益。」

  他續說:「我們欣然委任潘祖明先生為新任主席。潘先生近年一直參與會計專業規管工作,並擁有深厚的企業管理經驗,對財務匯報的規定和規管會計、審計的制度有全面深入的認識。我們相信他會繼續引領財匯局履行法定職能,並與各有關方面通力合作,推行新舉措,進一步提升規管審計制度的獨立性。」

  潘祖明為一名律師,亦是財務匯報局業外成員和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非執行董事。他曾出任一家擁有國際品牌及環球業務的香港上市公司副主席兼財務總裁。此外,他於二○○五至二○一一年期間獲委為香港會計師公會理事會業外成員,並出任公會轄下的專業資格專責委員會主席。潘祖明在二○○三至二○○九年期間擔任公司法改革常務委員會成員。

  財務匯報局是二○○六年十二月成立的獨立法定組織,負責調查香港上市公司的審計不當行為和會計違規事宜。根據《財務匯報局條例》(第588章)規定,財匯局的主席須為「業外人士」(即非會計師),並由行政長官委任。



2012年9月2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