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智利簽訂自由貿易協定(附圖/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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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與智利今日(九月七日)簽訂雙邊自由貿易協定(《協定》),標誌兩地在貿易和投資的進一步合作上邁進新里程。

  在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智利總統塞瓦斯蒂安.皮涅拉和其他嘉賓見證下,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與智利外交部長阿爾弗雷多.莫雷諾今日在俄羅斯符拉迪沃斯托克市舉行的儀式上簽署《協定》。

  曾俊華在儀式上表示,智利是香港所重視的緊密貿易夥伴,雙方都積極提倡和奉行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並於包括世界貿易組織及亞太區經濟合作組織在內的多個國際組織上並肩合作。

  曾俊華說:「今日簽訂的自由貿易協定作為將雙邊經濟關係推上新領域的平台,將進一步鞏固彼此的合作關係,為我們的商界和投資者帶來豐碩的機會。」

  他續指《協定》涵蓋全面且高質素,包括貨物和服務貿易、投資和其他與貿易相關的範疇。雙方的貿易商和投資者可享優惠待遇進入對方的市場。

  以下是《協定》的主要內容:

— 貨物貿易方面,智利將取消佔其約百分之八十八關稅稅目的香港原產貨品的進口關稅,並會在三年內逐步取消額外百分之十的關稅稅目。

— 服務貿易方面,香港服務提供者在智利市場的廣泛服務領域,將享有具法律保障的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

— 投資方面,《協定》將為雙方的投資者在指定的非服務行業,提供具法律保障的國民待遇。為進一步加強香港與智利之間的投資流動,雙方同意進一步談判一份更全面的投資促進和保障協定。

— 《協定》亦包含促進競爭、便利雙方參與對方的政府採購市場、加強清關程序合作及保護環境的條文。在《協定》下,香港與智利會在壎芼P植物壎舠僧I及技術性貿易壁壘上加強合作,以盡量減少貿易壁壘和促進雙邊貿易。

  《協定》能為香港提供更佳的機會進入智利市場,而智利亦是港商進入中南美市場的門。《協定》將會創造更多商機,有利於香港的長遠經濟增長,並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國際貿易、商業和投資中心的地位。

  除直接的經濟效益外,《協定》對香港也具有重要的戰略價值。《協定》將香港的自由貿易協定網絡,從現行透過與中國內地、新西蘭及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國家(冰島、列支敦士登、挪威及瑞士)簽訂的自由貿易協定涵蓋的亞太及歐洲地區,擴展至美洲地區。

  《協定》將待香港與智利完成所須本地程序後,於共同商訂的日子生效。

  二○一一年香港與智利的商品貿易總額為七十億五千八百萬港元,而二○一○年服務貿易總額則為九億五千萬港元。就貨物貿易而言,智利於二○一一年在香港的全球貿易夥伴中排第二十九,而在拉丁美洲貿易夥伴中排名第四。就服務貿易而言,智利於二○一○年在香港的全球貿易夥伴中排第三十二,在拉丁美洲貿易夥伴中則排名第四。

  有關《協定》的其他資料(包括《協定》的全文),將上載於工業貿易署網頁www.tid.gov.hk。



2012年9月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2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