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餉及地租繳納人將收到物業詳情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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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餉物業估價署今日(八月十六日)向差餉及/或地租繳納人發出共約三十萬份物業詳情申報表,以收集各類物業的租金資料及租賃詳情。

  差餉物業估價署發言人說,收集的租金資料會用於全面重估應課差餉租值。

  他說:「全面重估將使應課差餉租值更能反映物業的市值租金水平。新的應課差餉租值會在二零一三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差餉及/或地租繳納人收到申報表後,須於二十一日內填妥及交回差餉物業估價署。他們亦可使用該署網頁(www.rvd.gov.hk)的「遞交表格電子化」服務,填報有關資料。

  任何人若未能在指定期限內交回表格,須於限期前以書面提出理由申請延期。若故意在該表格內作出失實陳述,或拒絕填報任何資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分別可處最高罰款二萬五千元或一萬元,並須另加相等於因而少徵收的差餉及/或地租三倍的罰款。

  若市民在填寫表格時有疑問,可致電申報表上印備的電話號碼或前往差餉物業估價署查詢,地址為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15樓。該署的網頁亦有提供資料,解答市民在填寫表格時一般遇到的問題。



2012年8月16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1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