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香港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明日起接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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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將於十月六日及十三日在香港舉行,有意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可由明日(八月三日)起報名參加。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今日(八月二日)說,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必須具備有效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有意在短期內投考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可考慮參加是次考試,以便在下一次綜合招聘考試前,當有關職位作招聘時,符合應徵資格。

  此外,有意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須參加基本法測試。應徵者在基本法測試的表現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

  持有大學學位,或符合申請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所需的專業資格,或將於二○一二至一三學年獲取大學學位資格的人士,可申請參加是次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申請人可選擇在是次考試應考任何一張或多張綜合招聘考試試卷及/或基本法測試試卷。

  有意參加考試的人士可由明日起,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頁(www.csb.gov.hk/chi/cre.html)的網上申請系統提交申請,或填寫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申請書(CSB31(7/2012))報考。該申請書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頁下載,或從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及勞工處各就業中心索取。申請人必須於八月十六日下午五時前(香港時間)遞交申請書。

  為方便在香港以外地區升學或居住的考生,是次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亦會於二○一二年十二月八日在其他七個城市舉行,分別為北京、倫敦、三藩市、紐約、多倫多、溫哥華及悉尼。於香港以外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的申請期由二○一二年九月二十日起至十月三日止。現申請在香港應考的人士將不獲准再申請在香港以外應考。

  有關是次於香港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的更多詳情,將於明日起上載公務員事務局網頁。如有查詢,可致電2537 6429或電郵至csbcseu@csb.gov.hk與公務員考試組聯絡。



2012年8月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4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