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七題:公屋非長者一人申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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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七月四日)立法會會議上何秀蘭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團體的調查顯示,公屋輪候冊上的非長者單身人士數量大增,而編配予非長者單身人士的公屋數量設有上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的公屋申請數目、公屋輪候冊上非長者單身人士的數目及非長者單身人士數目佔公屋申請人總數的百分比;

(二)已編配和可編配予非長者單身人士的公屋單位數量;

(三)過去5年,因非長者單身人士居民遷出公屋或調遷而騰空可供編配予輪候的非長者單身人士的單位數目及每年非長者單身人士公屋單位的建屋量;

(四)非長者單身人士輪候編配公屋單位的平均時間;當局縮短非長者單身人士輪候時間的措施;若無相關措施,原因為何;及

(五)當局進行的2030人口估算有無推算未來18年非長者單身人士的數目;該等數目是增加還是減少,及增減的原因為何;當局有無就該人口變化趨勢調改公屋政策以照顧市民的住屋需要?


答覆:

主席:

  政府及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以維持一般輪候冊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於大約三年左右為目標,為未能負擔租住私人樓宇的低收入家庭提供公共租住房屋(公屋)。而平均輪候時間的目標並不適用於「配額及計分制」下的非長者一人申請者。

  為了理順有限的公屋資源的編配,以及平衡各類申請者(包括家庭、長者、非長者一人申請者等)的住屋需要,在現行制度下非長者一人申請者是根據「配額及計分制」編配公屋單位。

  在「配額及計分制」下,申請者獲配公屋的相對優先次序,取決於其在計分制下所得分數。申請者的分數,則視乎其遞交公屋申請時的年齡、輪候時間,以及是否公屋居民。一般而言,申請者年紀愈大和輪候時間愈長,分數愈高。申請者累積分數愈高,會愈早獲配公屋單位。「配額及計分制」下的每年配屋限額,定為擬編配予輪候冊申請人的單位總數的8%,並以2 000個單位為上限。

  就問題的五個部分,現回覆如下:

(一)截至二零一二年三月底,公屋輪候冊上共有189 500宗申請,當中約87 800宗為「配額及計分制」下的非長者一人申請,約佔輪候冊申請的46%。

(二)及(三)為善用公屋資源,現時房委會並沒有為某一個家庭人數住戶(包括非長者一人申請者)而興建特定面積的單位。不同類型及面積的公屋單位均設有一個編配範圍,以靈活地編配有關單位予合適人數的住戶,例如新和諧式的小型單位可配予1至2人家庭。因此,房委會並沒有為編配予非長者一人申請者而設的新建單位、回收單位和有關編配的數字。

(四)及(五)截至二○一二年三月底,透過「配額及計分制」獲得編配的非長者一人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為2.9年。要注意的是,這些獲得編配的非長者一人申請者一般在申請時年紀較大,因此所得分數較高。

  正如上文所述,由於公屋資源有限,我們必須充分顧及和平衡各類輪候冊申請者的需要。故此,我們需要透過「配額及計分制」以理順各類申請者的住屋需要,包括家庭、長者以及非長者一人申請者。

  雖然如此,在現行制度下,非長者一人申請者除可透過「配額及計分制」申請公屋外,亦可聯同家人作一般家庭申請。房委會為鼓勵更多年青一代與年長父母共住,已推出多項促進家庭和諧共融的優化房屋安排。在「天倫樂加戶計劃」下,符合資格的成年子女均可以加入年長租戶的公屋戶籍。年輕人士亦可以透過「天倫樂優先配屋計劃」,與年長親屬申請共住一個單位,並享有六個月的輪候時間優惠。和其他非長者申請者不同,他們可以選擇任何地區的公屋單位,包括巿區。合資格及有迫切住屋需要的非長者一人申請者,亦可透過「特快公屋編配計劃」,或經由社會福利署推薦申請「體恤安置」,以提前獲配公屋單位。

  政府當局在人口估算中,並沒有就非長者單身人士的數目作分項估算。但鑑於公屋輪候冊上的申請近來顯著上升,以及為繼續維持一般申請者平均輪候時間於大約三年,我們正進行檢討,檢視公屋整體供應及需求情況,包括來自非長者一人申請者的需求。檢討亦包括所需新建單位數量,以及研究如何回應持續上升的公屋申請數目。如有需要,我們會調整未來五年公屋興建計劃平均每年興建15 000個單位的指標。



2012年7月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5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