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二題:房協「喜雅」的銷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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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六月二十七日)立法會會議上葉劉淑儀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的書面回覆:

問題:

  有市民致函本人,就香港房屋協會(房協)發展的私人住宅項目「喜雅」的銷售安排表達不滿。他們指出,「喜雅」單位用料上乘且價錢合理,市場反應熱烈,並出現過千準買家通宵排隊參觀示範單位的情況。他們又指出,該項目本來已極具吸引力,但房協仍向地產代理就每宗成功銷售單位的交易支付2%至2.5%的佣金,有可能間接推高售價,做法並不合理。他們認為房協理應益惠市民買家而非地產代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市民建議房協應將支付佣金的款項全數回饋市民買家(即從「喜雅」單位的售價中扣除相等於佣金金額的款項),或者將該筆款項用於資助房協的其他發展項目,當局有否評估該等建議的可行性;若有,結果為何;如未能實行該等建議,原因為何;當局回應該等訴求的對策的詳情為何;

(二)是否知悉房協須支付上述佣金的總金額為何;政府就「喜雅」給予房協的地價優惠為何,以及過去五年,房協各住宅項目獲得政府在地價上提供的優惠分別為何;及

(三)當局對房協聘用地產代理及向他們支付佣金的安排有否監管的權力;如有,具體內容為何;如否,原因為何,會否考慮在這方面作出監管?

答覆:

主席:

  香港房屋協會(房協)是一個獨立機構,為香港居民提供房屋及相關服務。「喜雅」是房協發展的一個私人住宅項目。二○○二年十二月,市區重建局(市建局)與房協簽訂一份策略性合作備忘錄(備忘錄),以推展市區更新計劃。「喜雅」是市建局根據備忘錄委託房協發展的六個市區重建項目(委託項目)之一。市建局與房協建立策略伙伴關係,是政府於二○○二年六月公布的《公營房屋架構檢討報告書》內的建議之一。

  在擬備關於此提問的回覆時,我們已徵詢發展局、地政總署及房協。就提問的三個部分,現綜合回覆如下:

(一)及(三)上述委託項目是根據《市區重建局條例》(第563章)和已廢除的《土地發展公司條例》(第15章)的法律架構實施。根據備忘錄,房協在實施委託項目時須遵守和符合《市區重建局條例》和《市區重建策略》,亦須依循市建局在收購和賠償方面的現行政策。然而,房協在項目的其他範疇上擁有自主權,包括項目的規劃、建造,以及有關新發展物業的宣傳、市場推廣及銷售或出租或其他的處置方式。房協會負責支付所有與委託項目相關的成本和開支、為項目的虧損負責,亦可以獲取回報。因此,聘用地產代理協助宣傳和推銷「喜雅」單位,屬房協自主範疇的事宜。

  房協表示,「喜雅」是以私人住宅項目模式推出,而委聘地產代理協助銷售是市場正常做法。房協亦提出,代理佣金只佔項目總發展成本的一小部分。無論如何,單位的售價與聘用地產代理及向地產代理支付佣金並無關係。有關售價是經參考一手及二手市場成交價、最新的樓價指數與當時的市場情況,及私人發展商於推銷其一手住宅項目時採用的銷售安排(包括付款方式等)後釐訂。

(二)根據房協資料,為推銷「喜雅」單位已支付或須支付給地產代理的佣金總額約為3,000萬元。

  根據地政總署的資料,在過去五年,此六個市區重建項目都以一千元的象徵式地價批予房協。保安道/懷惠道的「喜雅」項目(K25)獲豁免的補地價金額為1億3,100萬元。至於其餘五個委託房協發展的市區重建項目,即青山道/昌華街(K20)項目、元州街/興華街/青山道(K21)項目、興華街/元州街/福榮街(K22)項目、青山道/興華街(K23)項目和筲箕灣道(H21)項目,涉及的獲豁免補地價金額總計為8億900萬元。



2012年6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5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