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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港澳共同公布《共建優質生活圈專項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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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環境局、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及澳門運輸工務司今日(六月二十五日)共同發布《共建優質生活圈專項規劃》(《專項規劃》),在環境生態、低碳發展、文化民生、優化區域土地利用及綠色交通組織等五個主要領域訂定長遠合作方向。

  為落實《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三地政府於二○○九年十月共同開展《專項規劃》的編制工作,並於去年九月就《專項規劃》的初步建議,共同展開為期三個月的公眾諮詢。

  環境局副局長潘潔博士說:「我們在公眾諮詢期間收到不少意見及建議,大部分均支持粵港澳三地共同編制《專項規劃》,並認同《專項規劃》提出的願景。回應者認為大珠三角地區有很大的合作空間及潛力,希望三地政府攜手,共同將大珠三角打造成宜居和可持續發展的區域。公眾意見經深入分析及歸納後已適當地納入《專項規劃》內。」

  潘潔說:「《專項規劃》是首份粵港澳三地共同編制的區域性專項規劃,提出了共同將大珠三角地區打造成優質生活圈的願景,通過構建一個低碳、高科技、低污染的優質生活城市群,提升大珠三角地區的競爭力和吸引力。」

  在粵港澳共同提升環境生態質量方面,《專項規劃》建議加強區域大氣污染物減排控制合作,粵港兩地將在落實《珠江三角洲地區空氣質素管理計劃(2002-2010年)》的基礎上,完成並公布2011至2020年香港及珠三角地區空氣污染物減排計劃;並會優化區域大氣監測網絡;以及探討控制大珠三角海域大氣污染,包括研究在大珠三角港口推動船舶泊岸轉用更清潔能源的措施。

  《專項規劃》亦建議三地共同促進低碳發展,推進區域應對氣候變化的合作,包括在總結「清潔生產伙伴計劃」經驗的基礎上,研究進一步推動企業實行清潔生產的方向;促進環保產業發展,透過環保博覽會及貿易考察活動,為區內環保產業確立優越的品牌;與及支持新能源及再生能源發展,促進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產品的廣泛應用等。

  潘潔表示:「為落實《專項規劃》所建議的具體措施和項目,粵港澳三地政府將會善用現有的粵港、粵澳合作聯席會議機制,將《專項規劃》提出的合作建議納入相關專責小組的議事日程積極考慮,並會根據實際情況協調推進落實合作建議,同時會按既定機制及程序進行項目審批及諮詢。在落實合作建議時,將會優先考慮推行共識較高的建議。一些具備合作基礎,或有延續性的建議,屆成熟時會陸續落實推行。 」

  《專項規劃》及「《專項規劃》初步建議 - 公眾諮詢結果報告」現已上載環境保護署網站(www.epd.gov.hk),供市民參閱。



2012年6月25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4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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