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六題:在囚人士的生活基本需要
*****************

  以下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六月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梁國雄議員的提問的答覆:

問題:

  有在囚人士及釋囚向本人反映,指懲教署剝削在囚人士的權益,以及漠視他們的基本需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現時懲教署每三星期向每位男性在囚人士派發一卷廁紙(平均每天八格),政府有否評估,對於那些沒有親友提供額外廁紙的男性羈留人士,八格廁紙是否足以應付他們一天的壎芼搨n;若評估的結果為否,政府會否立即增加派發給每位男性在囚人士的廁紙數量至不少於每天16格;若會,何時執行;若否,會否評估政府是否漠視該等人士的壎芼搨n;

(二)過去五年,懲教署向各政府部門、公司及機構提供的產品及服務的市值分別為何;現時在獄中工作的已被定罪在囚人士每月工資的級別及各級別的金額,以及獲發不同級別工資的人數分別為何;懲教署會否立即根據《最低工資條例》計算在獄中工作的在囚人士的工資,以保障他們的法定權益;若會,何時執行;若否,會否評估懲教署是否剝削在囚人士;及

(三)鑑於政府已發出數碼聲音廣播牌照,懲教署會否讓在囚人士在獄中選擇以數碼收音機收聽不同類型或語言的數碼聲音廣播節目;若會,何時執行;若否,是否因為數碼聲音廣播節目對懲教或保安工作造成妨礙或衝擊,以及會否評估懲教署是否妨礙在囚人士(尤其是使用非本地語言的人士)在獄中接收廣播資訊的自由?
 
答覆:

主席:

(一)懲教署一向關注在囚人士的生活基本需要。鑑於男女在囚人士的生理需要不同,現時男性在囚人士每三星期可獲發一卷廁紙,而女性在囚人士則每月獲發兩卷。此外,每名在囚人士可利用他們在院所內所賺取的工資,購買紙巾或其他日用品、零食等。任何在囚人士若有需要使用額外廁紙,可直接向院所職員提出,職員會按其實際需要,酌情寬鬆處理。

(二)懲教署負責羈管在囚人士及提供全面更生服務,而在囚人士的日常生活所需品,包括膳食、衣物、壎穸峆~、醫療服務等,均由政府透過懲教署提供。根據香港法例第234A章《監獄規則》第38條,所有被定罪的成年在囚人士,除非由駐懲教署醫生核證因健康理由不適合工作,否則均須參與懲教署安排的工作。

  懲教署為成年在囚人士安排的工作和工資計劃,目的是以工資作為對在囚人士的鼓勵,使他們透過從事有用的工作,建立良好的工作習慣及學習職業技能。每名在囚人士可使用其工資,選擇購買認可的所需用品和零食,或在出獄時取回儲蓄的工資。懲教署按《監獄規則》安排在囚人士工作,署方與在囚人士並沒有僱主及僱員的關係,因此《最低工資條例》並不適用於懲教院所內工作的在囚人士。而且,由於在囚人士的日常生活所需全部由政府供應,而認可的所需用品和零食價格亦以符合在囚人士的工資購買力而釐定,故此不存在在囚人士工資水平不足以應付生活基本需要的問題。

  懲教署根據不同工種、工作崗位的技能要求、工作環境等因素,釐定工作級別。從事工作的成年在囚人士,可按其工作級別獲發工資。工資介乎每周38.01元至每周163.7元。因健康理由不能參與工作的在囚人士,或因接受為期一至三天的啟導課程而未獲派工作的新定罪人士,他們仍可獲得基本工資,即每周20.16元。在二○一二年五月,適用於成年在囚人士的工資級別和金額,及獲發不同級別工資的人數詳列於附件。

  在過去五年,懲教署向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提供的工業產品及服務的商業價值估值,分別為:

二○○七年   4.55億元
二○○八年   4.41億元
二○○九年   4.39億元
二○一○年   3.95億元
二○一一年   4.22億元

  懲教署向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提供工業產品和服務時,只會收回直接生產成本如物料、運輸等費用,故此不會為懲教署或政府帶來實質額外收益。我剛才提供的產品及服務的「商業價值」,亦只是參考市面同類產品及服務而計算的賬面價值。實際上,懲教署會預先支付購買物料的費用,然後進行生產,在提供有關產品後,懲教署才會向有關部門及公營機構收回預先支付的物料費用及運輸成本等。

(三)一直以來,在囚人士可透過提供公共廣播的電視台和電台,獲取娛樂、社會及時事資訊。一般來說,懲教署會為在囚人士於院所內的飯堂和日間活動室,設置電視機,懲教署亦容許在囚人士擁有指定型號的個人收音機,讓在囚人士收看或收聽電台廣播節目。在收音機而言,現時提供調幅(AM)及調頻(FM)的電台,已有為來自內地、菲律賓和印尼等聽眾群提供廣播節目,不同國籍的在囚人士可自由選擇收聽。

  懲教署暫未收到在囚人士關於購置數碼收音機的申請或要求。如署方收到在囚人士申請購買數碼收音機,視乎情況,懲教署會按既定機制作出適當考慮和處理。



2012年6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