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九題:建築物能源效益資助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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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六月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甘乃威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邱騰華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關由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基金)推行的建築物能源效益資助計劃(資助計劃)及資助非政府機構進行節能項目的計劃,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該等計劃的詳情為何,並按附表列出相關資料:

(i)資助住宅及工商樓宇的業主在建築物的公用地方進行能源及二氧化碳排放綜合審計(綜合審計)的資料(附表一);
(ii)資助住宅及工商樓宇的業主進行能源改善工程(改善工程)的資料(附表二);
(iii)資助非政府機構在其擁有或使用的處所進行綜合審計的資料(附表三);及
(iv)資助非政府機構在其擁有或使用處所進行改善工程的資料(附表四);及

(二)鑑於根據當局提供的資料,直至二○一二年一月,資助計劃分別批准了779宗能源效益項目及127宗綜合審計,資助金額超過3億6,200萬元,此外,基金亦批出資助非政府機構18項綜合審計及187項改善工程:

(i)基金有否就改善工程及綜合審計這兩類資助範疇的項目數目和比例訂下目標或準則;若有,詳情為何;
(ii)有否主動了解,獲資助的改善工程/能源效益項目,無論是涉及樓宇(565項)或非政府機構(187項)的項目數目,均高於綜合審計的數目(分別為121宗及18項)的原因為何;
(iii)當局有否就兩類資助範疇的獲批准項目數目出現差異的情況進行檢討;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iv)上述計劃已於本年四月七日完結,當局為何不繼續推行該等計劃,或推出新一輪資助計劃;當局會否重新考慮再度推行上述計劃;若會,詳情及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v)當局有否計劃在上述779宗能源效益項目及187項改善工程完成後,免費為進行項目及工程的建築物進行用電審計或碳審計;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提問的各部分,我們的回覆如下:

(一)「建築物能源效益資助計劃」在二○○九年四月八日推出,該計劃獲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基金)撥款4.5億元,資助大廈業主進行能源及二氧化碳排放綜合審計,及進行提升能源效益的工程。現時,香港的電力約九成用於建築物,建築物的碳排放亦佔香港總排放超過六成。由於香港超過四萬幢樓宇中,私人樓宇佔相當份額,鼓勵私人樓宇進行節能減排,是政府的重點工作。因此政府推出資助計劃,推動私人樓宇業主及早採取實質行動,並帶動相關業界參與有關工作,合力減低樓宇的碳排放。

  資助計劃為期三年,或直至4.5億元撥款悉數用盡為止。計劃已於二○一二年四月七日停止接受申請。此外,基金亦於二○○九年十月起,撥款資助非政府機構進行能源及二氧化碳排放綜合審計及能源改善項目,為期三年。

(i)資助住宅及工商樓宇的業主在建築物的公用地方進行能源及二氧化碳排放綜合審計(綜合審計)的資料列於附表五;

(ii)資助住宅及工商樓宇的業主進行能源改善工程(改善工程)的資料列於附表六;

(iii)資助非政府機構在其擁有或使用的處所進行綜合審計的資料列於附表七;及

(iv)資助非政府機構在其擁有或使用處所進行改善工程的資料列於附表八。

(二)
(i)「建築物能源效益資助計劃」旨在推廣建築物業主認識建築物能源效益的重要性和鼓勵他們採取實質改善措施。計劃並沒有為兩類資助範疇,即「能源及二氧化碳排放綜合審計」及「能源效益項目」訂立獲批資助的指定數目或比例。

(ii)「能源效益項目」的獲批數目比「能源及二氧化碳排放綜合審計」數目較多,主要是因為大部分「能源效益項目」可於短時間內直接達到節能效果(例如更換節能照明燈具) 。

(iii)為鼓勵業主進行「能源及二氧化碳排放綜合審計」,我們已加強向地區組織及相關團體包括區議會及非政府機構進行的宣傳工作,並講解「能源及二氧化碳排放綜合審計」的好處,例如較全面掌握能源使用及碳排放的現況及數據,以便訂定節能目標及計劃相關節能措施。此外,基金亦資助非政府機構進行教育推廣活動,包括推廣審計活動。

(iv)「建築物能源效益資助計劃」已如期於本年四月七日停止接受申請,我們認為計劃已成功達致預期的目標,即推廣建築物業主認識建築物能源效益的重要性和鼓勵他們採取實質改善措施。計劃亦成功鼓勵相關業界把握提升建築物能源效益所帶來的商機。自計劃推出以來,各訓練院校和機構已舉辦了超過二十個關於能源及碳審計的課程,為約1,200名人士提供培訓。在工程界積極提供有關服務和物業管理界的配合下,建築物業主在推行能源效益措施時已能獲得足夠的支援。

  我們會繼續積極推廣提升建築物能源效益。當中,《建築物能源效益條例》(第610章)將於二○一二年九月全面實施。政府亦已收緊《建築物能源效益守則》。我們並會為主要的政府建築物和公用設施進行碳審計,並通過資助計劃等,鼓勵商界、主要商會和支援組織參與推動碳審計。

(v)當完成能源效益/能源改善項目後,獲資助機構必須向我們提交報告書,詳細列出裝置的能源使用資料,以及專業的節能評估。相關資料已足以反映項目的成效。

  綜觀過往幾年的成績,計劃提升了社會對建築物能源效益的重視。計劃廣泛推動業主採取行動節能減排,現時香港超過四萬幢樓宇中,超過八份之一樓宇已獲得資助;改善工程涉及的項目,亦由計劃早期較多容易開展的項目如更換節能燈具,發展至計劃後期有涉及更換中央空調及升降機的大型項目。計劃亦鼓勵工程和物業管理等業界進行跨界別合作,把握低碳經濟帶來的商機。此外,能源和碳審計在香港的發展時間雖然不長,但現時已有越來越多建築物通過這些審計,發掘樓宇的節能減排空間,在計劃下亦有建築物在完成綜合審計後,成功申請資助落實審計中的節能建議。計劃的成績,為未來全面實施強制性建築物能源效益守則,奠下良好基礎。



2012年6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