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三題:中學學位分配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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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六月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國雄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孫明揚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最近,有不少小學學生家長(尤其是沙田馬鞍山區)及家長教師會成員向本人反映,他們的子女準備在本年九月升讀中一,他們子女現時就讀的小學的教師,為求提高其學生升讀收錄大部分屬第一派位組別(組別)的中一學生的學校(第一組別學校)的比率,以威逼利誘的手法,要求家長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及統一派位階段選擇小學班主任所建議的中學。該等家長又指出,該等老師刻意抹黑或貶低某些中學,令家長接納其意見。當中不少家長向本人反映,學校與家長對各組別評級的理解各有不同,教育局亦沒有提供各組別的中學名單,令學校與家長無所適從,並產生不同的衝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政府會否改變現時的制度,在中學完成自行分配學位的部分後,立刻將結果通知學生及家長,不需他們再為統一派位的選擇而煩惱,或與小學老師發生不必要的衝突;若會,何時執行;若否,原因為何;

(二)政府有否措施監管現時的小學老師,以免他們為求提高其小學學生升讀第一組別學校的比率,以不同的手法,妄顧家長的意願及學生的能力,要求家長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及統一派位階段選擇老師所建議的中學,同時更誤導家長,抹黑或貶低某些中學,令家長接納其意見;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過去三年,教育局將小學學生派往沙田、大埔、北區及西貢的第一、第二及第三組別的學校的百分比分別為何,並按(附件一)表列出分項數字;及

(四)政府會否立即將每年各中學分別收錄第一、第二及第三組別中一學生的百分比上載到教育局的網頁,以便家長查閱;若會,何時執行;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一)教育局就「中學學位分配辦法」是否繼續採用「一併公布自行分配學位和統一派位結果」的安排,持開放態度。教育統籌委員會工作小組曾於二○○五年檢討中一派位機制時,因應部分家長要求提早公布自行分配學位結果的意見諮詢持分者有關安排(註一)。經過詳細考慮和向家長解釋後,我們的看法是有關安排行之經年,假如改變現行安排以讓班內一部分同學「提早」知悉自行分配學位的結果,或會造成不必要的標籤效應,並影響學生的整體學習氣氛。

  此外,由二○○七年開始,每所學校的自行分配學位比例增加至30%,而家長和學生的選擇亦增加至兩所中學(須向教育局申明申請次序)。根據現行程序估計,中學完成核對學生的自行分配學位選擇及分配等工作後,最早可公布自行分配學位結果的日期是每年五月底/六月初,而小六學生此時已就統一派位提交選校表格,以便七月上旬公布派位結果,所以提早公布安排的空間和作用不大。事實上,由學校議會代表以及地區學校代表組成的「中學學位分配委員會」亦曾就此事交換意見。由於現時安排較能平衡各持分者的訴求,並配合學校的實際運作,故同意維持現行安排,以確保運作順暢。

(二)「學校發展及問責架構」下,學校發放資料時,不論形式,如在學校網頁、中一學生選校簡介會等,均須以專業的方式交代,在確保資料具透明度的同時,亦應避免過於簡略的表述,以免誤導家長。

  本局每年都特別為小學舉辦升中簡介會,並會提醒學校為家長提供選校輔導時的須知事項,本局學位分配組亦為家長提供專責熱線,以便協調及監察「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運作,並在有需要時向學校提供意見及發出指引。此外,我們每年均舉辦一系列家長講座,邀請校長/教師一同向家長介紹如何透過不同途徑和角度了解中學,並因應子女的興趣、需要和能力,選擇合適的學校。

  本局在本年並未收到有關小學教師影響家長選校的投訴。我們會繼續加強家長教育,讓家長了解應全面掌握學校發放的資訊,從而為子女選校作出周全的決定。

(三)本局每年向個別中學提供其獲派整體中一新生組別(註二)的資料,目的是讓學校了解其獲派中一新生整體能力的分布,從而制定教學策略及「拔尖保底」措施,以便更能因應學生的需要而計劃支援措施。由於有關資料是本局按照每所學校獲派的中一新生而為有關學校所編制的,是屬於個別學校的資料。根據《公開資料守則》第2.14(a)段的規定,本局不會提供有關資料。另一方面,學校亦已簽署承諾書,確認知悉及承諾不會披露獲發的有關資料。

(四)事實上,中學獲發中一新生組別的有關資料,均是因應「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程序而經過調整和轉化而成的資料,不能直接反映個別學校的表現。為避免有關資料被用作評定學校素質的指標,對學校造成標籤效應,以及為教師和學生帶來不必要的壓力,故本局與持分者的共識是不會披露有關資料。

註一:詳情載於二○○五年十二月的《檢討中學教學語言及中一派位機制報告》第六章,有關的節錄見附件二。

註二:各參加「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小學均需向本局呈報每名參加派位學生在小五下學期及小六上、下學期的校內成績。本局會以電腦程式將有關分數標準化,從而得出學生在每一學期的「校內總分」。為比較各校的積分,並能公平地合併為一個總排列名次作為劃分派位組別的依據,所有參加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小學,均需透過調整機制調整其學生每一學期的「校內總分」,這樣便可得出學生各學期的「經調整後的積分」,最後便可計算出學生的「調整後總平均分」。電腦程式會將全港學生/同一學校網內學生的「調整後總平均分」按高低排列次序,然後平均劃分為三個全港/學校網派位組別,從而得出每名學生的全港派位組別/其所屬的學校網派位組別。



2012年6月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5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