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五題:打擊逃稅和避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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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五月三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健波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根據稅務局公布的最新數字,在2011-2012年度,當局共完成約1 804宗個案的實地審核,發現短報的入息和利潤約達340億元,而評定的補繳稅款及罰款共60多億元,款額較去年急升57%,創歷年新高。上述個案包括10宗每宗逾億元的「重大避稅個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上述10宗「重大避稅個案」每宗個案的稅款金額和罰款等詳情為何;

(二)鑒於上述在2011-2012年度追回的稅款創下歷年新高,除了由於上述「重大避稅個案」涉及巨額款項外,是否還有其他原因;

(三)過去5年,按各稅項劃分,稅務局每年完成的實地審核個案數目及詳情(包括短報的稅項,以及成功追回的稅款和罰款等)分別為何;及

(四)政府會否考慮增加資源,為稅務局增聘人手進行實地審核,以加強打擊逃稅及避稅的行為,以及追回更多漏報及少收的稅款?

答覆:

主席:

(一)就稅務局在2011-12財政年度完成審核的十宗最大避稅個案,每宗涉及的補繳稅款和罰款金額如下:

   個案  補繳稅款和罰款
   ──  ───────
        (百萬元)
   1      864
   2      502
   3      425
   4      357
   5      298
   6      192
   7      180
   8      173
   9      141
   10      110
         ───
         3,242

(二)上述十宗牽涉逾億元補繳稅款和罰款的避稅個案,全部都是稅務局經過至少五年的審核工作才完結的。若不把該十宗避稅個案計算在內,餘下的避稅個案所涉及的補繳稅款和罰款總額則只有約27億元,與過去幾個財政年度就避稅個案所評定的補繳稅款和罰款相若。因此,該十宗避稅個案是導致在2011-12財政年度評定的補繳稅款和罰款特別多的主要原因。

(三)稅務局沒有就已完成的實地審核及調查個案所涉及的稅項、稅款和罰款等作分類統計,所以未能提供有關資料。下表載列在2007-08至2011-12五個財政年度內,稅務局的實地審核及調查科完成的個案數目,以及評定的補繳稅款和罰款總額:

財政年度 2007-08 2008-09 2009-10 2010-11 2011-12

完成個案  1 864  1 862  1 803  1 805  1 804
 數目

評定的補 2,528.5 2,181.2 2,590.4 3,827.4 6,003.0
繳繳稅款
款和罰款
(百萬元)

(四)稅務局會不時檢討有關打擊逃稅和避稅工作的成效,並會按需要適時採取措施以提高實地審核及調查科的工作效率和成效,有關措施包括:

(a)有效地應用資訊科技,並加強實地審核及調查科與其他評稅科的聯繫,以提升有關逃稅及避稅工作的風險管理效率;

(b)因應社會情況和經營手法的演變,不時調整選取審核個案的準則,就高危個案作出更具針對性的措施;及

(c)加強員工在職培訓,並透過職位輪換以及參加本地和國際稅務及調查研習班和培訓課程,提升各人員的專業知識、實務經驗和調查技巧。

  我們相信,上述措施可在充分善用和靈活調配現有資源的情況下,有效提升稅務局的實地審核及調查科的工作效率和成效。



2012年5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