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七題:推動創新科技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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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署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梁鳳儀(在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缺席期間)今日(五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譚偉豪議員的提問的書面回覆:

問題:

  有業界人士指出,現時政府的採購政策沒有支援本地的創新科技產品,引致企業缺乏本地應用該等產品的經驗作為參考,不但令技術外流,更導致新一代的科技人才流失。為改變香港現有的營商環境,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就提供誘因鼓勵政府部門及工商界優先採用本地的科研成果進行研究;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當局有否積極措施加強本地市場及使用者對本土創新科技的信心,以及會否考慮設立類似「香港創造」的認證計劃,以改善本土創新科技在本港被忽視的情況;若有該等措施,詳情為何;及

(三)除了撥款支持營運在創新及科技基金下成立的研發中心外,現時當局有何具體措施協助企業的研發成果商品化,以推動本地創新科技的發展?

答覆:

主席:

  特區政府一向非常重視創新科技發展,在二○○九年更把它訂定為六項優勢產業之一。

  發展創新科技需要長遠投資,在過去10年間香港的研發開支一直按每年平均約7%的比率增長。當中,公營機構(包括政府機構及高等教育機構)的研發開支按平均每年4.7%增長,由二○○一年的50億港元,增加至二○一○年75億港元,佔總研發開支的57%。

  就問題的三個部分,我的回覆如下:

(一)作為國際商業中心,特區政府必須奉行公開公平的採購政策,符合世貿組織清晰規定的招標程序。我們對所有投標者一視同仁,不會因產品的原產地而有所優待。

  然而,我們了解科研界殷切期望特區政府能從多方面推動創新科技,特別是在公營機構率先試用本地的科研成果,使它們能得到實際應用,為社會帶來裨益。因此,過去兩年間,我們諮詢不同持份者(包括立法會)的意見,積極尋找靈活變通的方法,希望能達到培育本地創新科技的目的。

  基於上述公平公開的原則,現時政府的採購制度,既看重價格亦看重產品的質素,包括其過往的使用記錄。新產品由於未能大量生產以降低單位成本等各種原因,價格通常較高;在使用記錄方面,亦通常未有優秀的往績。故此,嶄新的本地科研產品要在公開招標中脫穎而出是非常困難的。所以,要促進公營機構採用本地研發的產品,我們不應改變採購制度的要求,而是應透過創新及科技基金尋找方案,協助新產品達致要求的水平。

  在二○一一年年初前,創新及科技基金的資助範圍只涵蓋至研發工作完成並提交報告為止,並不會包括其後的跟進工作。但要令使用者有信心採用研發成果,只憑一份報告是相當困難的。他們大都希望有現成的原型或樣板供進行詳細研究,或和現有的產品作比較,才能對新產品建立更大信心。更理想是能進一步見到產品在現實環境中的應用情況,以準確評估產品的優劣(例如:速度、反應時間、出現故障的頻率等)。

  為此,我們於二○一一年年初擴大基金的範圍,除研發工作外,亦資助製作工具/原型/樣板,以及在公營機構內推行試用計劃的開支。公營機構包括政府部門、公共機構及商會等。資助上限定為研發項目原來開支的30%。但在特殊情況下(例如研發的產品對公眾有很大的裨益),創新科技署署長可酌情處理增加資助。

  以上的新安排對多方面都有好處:

  (1)對公營機構,如政府部門而言,他們可免費試用新科技以改善部門運作,亦可分享科研專家的知識和經驗;

  (2)對技術開發者,如大學教授而言,可讓他們見證其研發成果得以在現實環境中應用;

  (3)對參與研發項目的公司而言,他們可在設計產品的過程中收集使用者的意見,從而改良科研成果,令產品更能切合市場需要;亦可透過公營機構試用計劃為公司的產品取得參考評價,作將來市場推廣之用;以及

  (4)對市民大眾而言,公營機構採用創新科技後服務質素和效率都得以提升,他們亦能從中受惠。

  自新安排在二○一一年推出後,已開展了很多項目,其中一些例子包括:

  (1)香港物流及供應鏈管理應用技術研發中心為香港海關開發了一套基於電子鎖的追蹤平台,以監控車輛活動及確保貨物的安全,並已在多個管制站進行測試;

  (2)香港理工大學及香港應用科技研究院(應科院)最近研發各種智能家居系統及設備,並與香港房屋協會合作,於油麻地建立示範中心,提供資訊以提升長者的生活質素;

  (3)路政署亦正試用應科院的發光二極管照明設施;以及

  (4)納米及先進材料研發院在將軍澳醫院天台安裝了10千瓦的硅薄膜太陽能電池組件,作為輔助電源。

(二)及(三)多位議員在不同會議上均表示研發成果商品化對科技發展十分重要,這點我非常認同。所以我們在推動創新科技發展時,亦視商品化為我們的重點工作。除了上文提及擴大創新及科技基金的資助範圍至製作工具/原型/樣板和在公營機構內推行試用計劃的安排外,其他措施包括:

  (1)鼓勵研發中心建立專責團隊進行科研成果商品化的工作;

  (2)創新科技署舉辦各項交流活動,匯聚「官、產、學、研」各界別代表共同磋商不同科技範疇的研發及商品化需求,以物色及擬定共同研發的項目;

  (3)為支持中小型科研企業進行研發,當局設有小型企業研究資助計劃,以等額資助形式,鼓勵中小企進行科研及推動成果商品化。為強化計劃成效,我們已由今年四月起將每個項目的資助上限,由400萬元提高至600萬元,並擴闊資助範圍至工業設計、原型測試和認證、臨床前試驗等,以促進商品化工作;以及

  (4)香港科學園亦為新晉科技公司提供全面的培育計劃,包括培訓、營商、法律、籌集資金等顧問服務,以協助科技創業。



2012年5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1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