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民登記本周三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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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資格而尚未登記為選民的人士,請在選民登記限期,即星期三(五月十六日)或之前遞交選民登記申請。

  選舉事務處發言人今日(五月十三日)說:「只有已登記選民才可以在今年九月舉行的立法會選舉中投票。」

  他說:「凡持有身份證明文件、年滿十八歲及通常在香港居住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均有資格登記為選民。」

  已登記選民無須重新登記,但其住址或其他登記資料如有更改,為盡公民責任,須在六月二十九日或之前通知選舉事務處,以便選舉事務處更新有關紀錄。

  為節省紙張及保護環境,選舉事務處鼓勵選民提供以及更新電郵地址,以供候選人發放選舉廣告。

  選民登記申請或更改登記資料的表格可在選舉事務處、各區民政事務處及公共屋h辦事處索取,或在選民登記網站(www.voterregistration.gov.hk)下載。

  填妥的表格可郵寄至灣仔愛群道三十二號愛群商業大廈十樓選舉事務處,或傳真至2891 1180。

  為提高選民登記冊的資料準確性,選舉事務處較早前已向約二十九萬名選民發出查訊信件,要求他們確認是否仍居住於在選民登記冊上的住址,並提供居住於有關地址的證明文件。

  發言人說︰「如選舉事務處在五月中限期前仍未收到有關選民就查訊信件的回覆,這些選民的姓名將會在選舉事務處編製二○一二年臨時選民登記冊時被刪除,以及被列入遭剔除者名單內。」

  他說:「臨時選民登記冊和遭剔除者名單會於今年六月十五日公布,供公眾查閱。除非被列入遭剔除者名單的選民於六月二十九日或之前提出申索或更新住址,並獲審裁官的批准,否則他們的姓名將不會獲載列於二○一二年度的正式選民登記冊上,亦不能在其後舉行的選舉,包括九月舉行的立法會選舉中投票。」

  如有查詢,可致電2891 1001。



2012年5月13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16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