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律政司司長:成立單一調解員資格評審組織獲廣泛共識(附圖/短片)
******************************

  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資深大律師今日(五月十一日)在「調解為先」研討會上宣布,香港的主要調解機構已達成廣泛共識,成立一個由業界主導的單一調解員資格評審組織。

  黃仁龍向出席研討會的海外和香港調解專家致辭時,概述了政府和其他持分者近年在推廣調解方面所取得的成績。他亦列舉了調解專責小組推行的各方面工作,包括成立單一調解員資格評審組織。

  他表示,專責小組目前正努力成立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調評會)。

  他又說:「調評會會擔當香港單一調解員資格評審組織的角色,履行資格評審和紀律審裁的職能。現行的構思是,四個主要調解服務提供者,即香港律師會、大律師公會、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及香港和解中心會成為調評會的創會成員,並會作為理事會的核心成員,理事會將包括選任成員及增選成員。我們並建議,加入調評會的機構,須終止使用本身的現行資格評審制度。」

  目前香港有一千六百多名調解員,由不同機構根據各自的培訓和資格評審準則來評審資格。調評會成立之後會採用統一的評審制度,有助加強公眾對調解服務的信心。

  黃仁龍續說:「我們預期可於今年內為調評會的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的條款定稿,並向公司註冊處註冊。毫無疑問,這會是香港調解發展的重要里程碑。」

  另一個幾近達成的重大目標,就是制定《調解條例》,以訂立規管調解的框架。《調解條例草案》其中一個目的,是訂立一套較清晰的制度,以釐清調解通訊的保密性及可接納性等重要問題。我們期望《條例草案》可在五月,或至少在本立法年度通過。

  在公眾教育及宣傳方面,自從一輯推廣調解的電視宣傳短片及電台聲帶播出以來,就調解服務提出的查詢顯著增加。專責小組現正致力製作另一輯宣傳短片及聲帶。

  其他的宣傳工作包括舉辦如今日的調解研討會,為業界提供交流機會;為公司及商業機構舉辦「調解為先」承諾書運動,讓它們承諾在使用其他方法解決爭議前,先考慮調解服務;推行社區場地調解試驗計劃,物色可供進行調解的合適場地,以象徵式收費或免費的方式向調解員和巿民推介這些場地。

  黃仁龍表示,以調解作為解決爭議的方法,已植根香港。而令人鼓舞的是,不少界別以具體的行動,積極參與和支持調解。

  他又說:「其中一項特別值得注意的措施是,政府在財務機構支持下,成立金融糾紛調解中心。這是繼雷曼兄弟相關投資產品爭議調解及仲裁計劃成功取得89%和解比率後推出的措施。金融糾紛調解中心預期快將在二○一二年年中成立,目的是提供客戶經濟上負擔得來的獨立途徑,以解決個別客戶與財務機構之間的金融糾紛,並會先尋求透過調解來解決金融糾紛。」

  今日研討會討論環節的議題包括海外司法管轄區的調解法例和程序,特別是涉及保密和特權、強制性及自願性調解、調解員責任豁免、職業道德和紀律機制,以及調解員的培訓及評審。

  研討會由律政司、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和香港調解會合辦,並獲得司法機構支持。研討會旨在提高公眾對調解的認識,和為海外及本地的調解專家提供交流的機會。

  研討會明日(五月十二日)繼續。



2012年5月1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37分

圖片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