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六題:學生車船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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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五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江華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孫明揚的書面答覆:

問題:

  除了港鐵外,現時全港約90萬名全日制中、小學及學士學位課程學生乘搭其他交通工具均須支付正價車資。而學生車船津貼計劃也未能資助所有學生,以及照顧學生參加課外活動的交通需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當局較早前提供的資料顯示,政府在2011-2012學年放寬學生車船津貼計劃的入息審查機制下可獲全額資助的收入上限後,獲全額車船津貼的學生人數佔受資助學生總數的比例,由以往約30%大幅增加至本學年約57%,當局要增撥多少款項才可讓餘下的43%的學生也可獲全額津貼;現時政府審批學生車船津貼申請涉及的行政費用是多少;

(二)鑑於教育局局長於本年2月29日回覆本會議員的質詢時表示,公共交通的營辦機構主要是商營機構,如果推行交通優惠措施而導致其在成本上有所虧蝕,該等機構往往會要求政府彌補損失,故當局暫不會考慮向所有學生提供「一卡通行」的「學生半價証」的建議,但長者及殘疾人士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卻採用類似模式,政府會否再次考慮採用該模式為學生提供優惠;若否,原因為何;

(三)除了「校本課後學習支援計劃」及「香港賽馬會全方位學習基金」外,政府現行有否其他措施,資助及鼓勵學生參加需要乘搭公共交通工具的課外活動;若有,列出有關計劃的內容、申請資格、現時每年受惠的學生人數及資助金額等資料;及

(四)當局會否提供更多資助計劃去鼓勵學生參與課外活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一貫的學生資助政策是確保學生不會因經濟困難而未能接受教育。現時,多項學生資助計劃(包括「學生車船津貼計劃」)均設有入息審查機制,目的是為確保公帑集中投放於照顧有經濟困難的學生的學習需要,令真正有困難的學生可以獲得適切的支援。

  就議員(一)至(四)項的提問,我們現回應如下:

(一)我們因應有經濟困難的學生的家庭經濟情況,發放全額或全額以下等級的資助。現時全港共有約900 000名中小及全日制學士學位學生,在2011/12學年(截至2012年3月底),「學生車船津貼計劃」共向逾221 000名中小以至全日制學士學位課程的學生發放全額或半額的津貼。為加強支援有需要的學生,我們在2011/12學年放寬了入息審查機制下可獲全額資助的收入上限,獲全額車船津貼的學生佔受資助學生總數的比例,由以往約30%大幅增加至今學年約57%。預計2011/12學年的總資助額為4億2,735萬元,較2010/11學年多7,535萬元,增幅約21%。我們認為現行「學生車船津貼計劃」的資助水平已為有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適當的支援。若讓全部獲批車船津貼的學生領取全額津貼,估計每年政府開支會增加1億1,200萬元,增幅達今學年全年預算資助發放額26%。這建議並不符合政府審慎和適當運用資源的政策,同時亦會引起連鎖效應,令領取其他須經入息審查資助計劃(包括學校書簿津貼計劃、上網費津貼計劃等)的全額以下等級學生也要求領取全額津貼,對公共財政的連串影響不容忽視,且偏離公帑應按受助人不同程度的需要而資助的原則,也對納稅人不公。所以,我們認為按學生家庭情況提供不同程度的支援,是合宜的安排。至於現時政府審批學生車船津貼申請的工作,所涉及的行政費用則每年約為1,000萬元。

(二)若為香港各中、小學以至全日制學士學位課程的學生一併提供為長者及殘疾人士而設的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則那些來自完全沒有經濟壓力家庭的學生亦會受惠。在確保審慎和適當運用資源的大前提下,我們認為現行只為經濟有困難的學生提供學生車船津貼是合宜的安排。

(三)在計算學生車船津貼額時,「學生車船津貼計劃」已預設額外資助,以支援學生往返學校參與課外活動的交通費,中、小學生每星期獲車船津貼的程數為12程,當中包括2程課外活動。大專學生每星期獲車船津的程數為14程,當中包括4程課外活動。除了車船津貼外,現行的「校本課後學習及支援計劃」和「香港賽馬會全方位學習基金」亦有為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資助,以參與各類課後活動,包括相關的交通費用。以上措施已為清貧學生提供額外支援以參與課外活動,現時並沒有其他計劃資助學生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參與課外活動。

(四)現行的「學生車船津貼計劃」已為經濟有困難的中、小學至全日制學士學位課程的本地學生提供合適資助,以減輕他們在往返學校交通費的開支。此外,政府現時已透過「校本課後學習及支援計劃」和「香港賽馬會全方位學習基金」鼓勵及支援清貧學生參與各類的課後活動。基於以上原因,我們現階段沒有計劃擴大現行的「學生車船津貼計劃」或推行更多關於課外活動的資助計劃。



2012年5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1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