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嫌虛報有人犯罪及浪費警力被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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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三十三歲男子因虛報有人犯罪及浪費警力罪名成立,今日(五月二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八星期。

  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該名三十三歲男子因涉及一宗刑事毀壞案件而到沙田裁判法院聽取判決。該名男子在聽取判決後,投訴警察於當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內毆打他。

  投訴警察課經深入調查後,發現其指控並非屬實,警方在尋求法律意見後,於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檢控他。他最終承認控罪,案件在今日判刑。

  警方發言人重申,任何人明知虛假仍作出投訴指控警務人員實屬嚴重罪行,違法人士有可能被檢控。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二八○號




2012年5月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2時3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