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談《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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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今日(五月二日)就《2011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與傳媒的談話內容:

記者:局長,民建聯希望政府押後表決《2011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會否考慮先諮詢議員?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我們正式收到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信件,由於收到一千三百九十多條修訂,需要時間處理,希望我們將恢復二讀押後三至四星期。因為內務委員會這信件,經考慮後,我們願意配合立法會的工作。在這段時間內,我們會盡量爭取與多方面溝通,特別是立法會議員,希望盡快完成立法工作,使我們的版權制度更加完善。

記者:會否考慮將較具爭議性的修訂先抽起,先諮詢後再提出?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我留意到今日的報道,如湯家驊議員接受訪問,比較現行《版權條例》中的制度,及按照現時條例草案委員會通過的(修訂)條例作比較,他都認為這些個案,如通過修訂後,被起訴的機會將更低。我想重申一點,修訂的草案並無針對二次創作方面的條款,亦沒有收窄言論自由的空間。我們在這段時間聽到很多意見,政府希望與各方面加強溝通,將我們的版權制度更加完善化。

記者:(有關與民建聯會面內容)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今日很高興有機會與民建聯的議員就《版權條例》方面的修訂交流意見。由於不是每位議員也是條例草案委員會的成員,所以今日我可趁此機會向大家解釋條例修訂的背景及過程。在我們的交流中,聽到各位議員的意見,亦聽到民建聯希望政府能在這段時間內多諮詢不同持份者的意見,希望大家能達成共識,在條例修訂中完善我們的制度。



2012年5月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