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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九題:公屋輪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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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四月二十五日)立法會會議上李華明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的書面回覆:

問題:

  近年本人接獲不少四人或以上正申請租住公屋的家庭投訴輪候時間很長,遲遲未獲編配公屋單位,就算家有長者也未能於三年內獲編配公屋單位,更遑論長者優先配屋。政府今年二月在回覆本會議員的質詢時表示,現時仍有不少對大型公屋單位的需求,而可容納家庭人數較多的大型公屋單位的供應仍然緊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每年當局編配多少個大型公屋單位予四人或以上家庭申請者;獲編配單位的四人或以上家庭的平均輪候時間為何,有多少輪候超過三年;如沒有相關數字,原因為何;

(二)現時在公屋輪候冊上有多少個四人或以上家庭申請者(並按輪候時間少於三年,三年至少於四年,四年至少於五年及五年或以上提供分項數字);如沒有相關數字,原因為何;

(三)當局會否透過每年一次的公屋輪候冊住戶統計調查,蒐集公屋輪候冊上四人或以上家庭申請者的輪候時間的資料;如否,原因為何;

(四)根據當局估計,未年五年每年有多少個新建或翻新大型公屋單位可供編配予四人或以上家庭申請者,並按地區提供分項數字;及

(五)當局有何方法加快提供大型公屋單位(包括會否檢討現時的建屋安排,增建多些大型公屋單位),以供編配予四人或以上家庭申請者?

答覆:

主席:

  政府及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以維持一般輪候冊申請者(配額及計分制下的非長者一人申請者除外)的平均輪候時間於大約三年左右為目標,為未能負擔租住私人樓宇的低收入家庭提供公共租住房屋(公屋)。我就李議員的問題回覆如下:

(一)至(三)在2008-09、2009-10及2010-11年度,分別有約4 700、2 900及2 700個單位編配了給輪候冊上住戶人數為四人或以上的申請者。

  有見及社會人士對輪候冊申請者的輪候時間的關注,尤其是輪候時間超過三年的申請,房委會於二○一一年進行了一次詳細分析,包括人手翻查有關紀錄,以了解輪候時間較長的申請人的情況。根據當時的資料,截至二○一一年六月底,輪候冊上共有約24 800宗住戶人數為四人或以上的申請,當中,輪候時間為三年或以上而未獲編配機會者分佈如下:

截至二○一一年六月底輪候冊上輪候時間為三年或以上而未獲得編配機會的四人或以上申請
三年至少於四年  2 800
四年至少於五年  1 800
五年或以上     600

註:數字四捨五入至最接近的百位。

  分析結果亦顯示,在二○一○年七月至二○一一年六月期間獲得安置的一般輪候冊申請者中,有超過一半於兩年內獲得首次編配,而大部分於三年內獲得首次編配。

  至於在輪候三年後才獲得首次編配機會的已獲安置一般申請者,分析顯示他們絕大多數選擇市區或擴展市區的公屋單位。這反映了市區和擴展市區的單位一般都較受申請者歡迎,因此選擇這兩個地區的輪候冊申請者,相對於選擇其他地區的申請者而言,輪候時間可能較長。同樣,輪候冊上輪候時間逾三年但仍未獲得編配機會的一般申請者大多數亦都是選擇市區和擴展市區。

  我們亦關注到輪候時間特別長的一般輪候冊申請者。研究結果顯示該等申請者中,約超過一半涉及各種特殊情況,包括取消時段(期間申請者不符合安置資格,但若扣除他們的取消時段,實際上他們的輪候時間會較短)、及由於醫療或家庭因素而指定編配地點等。

  我們會繼續密切監察公屋輪候冊申請者的輪候時間,特別是輪候時間較長的申請人的情況,並適時向房委會匯報輪候冊的情況。

(四)及(五)在新建公屋單位方面,由2011-12年起的五年期內,房委會共會興建約75 000個公屋單位。當中約有一半的新建單位為一睡房/兩睡房單位,可供編配予較大的家庭。至於翻新公屋單位方面,則須視乎未來回收單位的數目及種類而定。

  為回應公屋申請人對較大單位的需求,房委會會在回收公屋和新建公屋兩方面做工夫。

  在回收公屋方面,房委會在二○一○年十月決定優先處理約2 500戶屬較為嚴重而無長者或殘疾人士的寬敞戶,相信有助增加較大公屋單位的供應。

  至於新建公屋方面,房委會會繼續定期根據輪候冊上各類申請者的家庭人數分布、人口推算、住戶組成推算等,來訂定新建單位大小組合的分布,以滿足不同住戶人數的申請人的需求。



2012年4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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