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八題:廢物管理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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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四月二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甘乃威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邱騰華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關本港的廢物管理策略,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五年,按收集、運輸、轉運及最後處理廢物的程序劃分,通過三個策略性堆填區及焚化方式處理廢物以每公噸計的成本分別為何;此外,政府預計按計劃擴建三個策略性堆填區後,相關成本將分別為何;以及預計通過計劃中的石鼓洲焚化爐處理廢物的相關成本將分別為何;

(二)過去五年,根據有關資料或政府估計,通過源頭減廢策略,每減少一公噸廢物所涉及的成本為何,並按該策略的各相關措施(例如宣傳、教育及回收計劃等)列出分項數字;

(三)政府預計通過厭氧分解及堆肥策略在計劃中的小蠔灣及沙嶺的有機資源回收中心(回收中心)處理廢物,以每公噸計的成本為何,並按收集、運輸、轉運及最後處理各程序列出分項數字;回收中心的營運模式為何;除這兩個回收中心外,當局有否計劃另覓地點興建更多回收中心,以增加處理有機廢物及廚餘的數量;若有,詳情及工作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除發展公營的有機廢物處理設施外,當局有否政策協助發展私營的回收中心或設施;若有,詳情及推行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四)就全面落實汽車輪胎、塑膠購物袋、電器及電子產品、包裝物料、飲品容器及充電池六項產品的生產者責任計劃(責任計劃)的相關立法工作的最新進度、詳情及時間表分別為何;有否就全面落實該六項產品的責任計劃進行影響評估;若有,每項產品的評估詳情分別為何;若否,原因為何;預計全面落實各項產品的責任計劃後,本港產生的該等廢物的數量將分別有何變化;

(五)政府除訂下在二○一五年把廢物回收率提升至55%的目標外,有否就源頭減廢、循環再造、分類回收及末端處理等廢物管理策略訂立明確及可行的目標,以及有否評估通過各項策略管理廢物可達到的最高及最低成效;若有,按策略及廢物種類(例如家居廢物、商業廢物、都市固體廢物及整體建築廢物等)列出分項數字;另外,政府訂立該等目標及推行廢物管理策略時,有否就以一籃子方式或逐一實施相關措施兩者的優劣作出比較;若有,詳情及不同措施的組合的成效分別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六)過去五年,有否統計每年訪港旅客製造的廢物量;若有,港澳個人遊(簡稱自由行)旅客製造的廢物量及佔每年訪港旅客製造的廢物量的百分比,以及對本港廢物管理的影響為何?

答覆:

主席:

  香港三個現有的堆填區將於二○一四、二○一六及二○一八年相繼飽和,令廢物問題迫在眉睫。因應立法會在二○一○年底就擴建新界東南堆填區提出的意見,我們在二○一一年一月向立法會及公眾解釋,要有效應付我們的廢物問題,必須採取三管齊下的廢物管理策略,包括(i)加強源頭減廢並推廣廢物回收;(ii)引入先進技術以提升廢物處理能力;以及(iii)及時擴建堆填區。這項策略與多個先進城巿推行可持續廢物管理的經驗一致。我們在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四月二十日特別會議的文件中,已詳細提出理據解釋:國際間沒有其他先進城巿可以單靠減廢、回收便可以解決自身的廢物問題,香港有需要及時行動,落實三管齊下的廢物管理策略,方能有效應對廢物管理問題。

  就甘議員的問題,現回覆如下:

(一)香港現時沒有處理都市固體廢物的焚化設施,主要依靠堆填方式處置廢物。二○○七/○八財政年度至今,以堆填方式處置廢物每公噸計的成本(按各個程序劃分)為:

收集與運送  介乎180元至224元;
轉運     介乎192元至208元;
堆填區處置  介乎142元至168元。

  整體而言,不論是哪種處置方式(即通過現有堆填區、或未來有可能實施的擴建堆填區和綜合廢物處理設施第一期),廢物收集與運送及轉運成本均須視乎相關路線及轉運模式而定,並受當時市場情況影響。

  至於廢物處置,堆填區擴建部分的處置成本預計與現有堆填區相關成本相若,至於綜合廢物管理設施第一期,我們估計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擬議工程的建設費用約為149億6,010萬元(按二○一一年九月價格計算,即相等於113億8,300萬元),而設施的每年經常性費用約3億5,300萬元。

(二)源頭減少廢物、促進回收,是我們三管齊下的廢物管理策略之中的首要重點,這項工作通過多方面措施推行。環境保護署(環保署)持續致力與有關政府部門、區議會、地區組織、物業管理機構、環保及社會服務團體、學校及公私營機構,合作在全港推廣廢物源頭分類,鼓勵社區參與減廢回收及循環再造。此外,隨茩熄布q塑膠購物袋環保徵費計劃(「膠袋徵費計劃」)成功推行,我們正籌備擴大推行至涵蓋所有零售商,並為廢電器電子產品引入新的生產者責任計劃。我們亦剛就推展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完成公眾諮詢工作。我們會考慮是次公眾諮詢的結果,因應收集所得的意見盡快定出建議的未來路向。

  憑藉廣泛的宣傳教育及相關的減廢措施,香港都市固體廢物的回收率和回收量近年持續穩步上升,由二○○六年45%的整體回收率及284萬公噸的總回收量,分別升至二○一○年的52%及360萬公噸。政府亦會透過加強宣傳、推廣及拓展地區回收網絡,以及推動相關法例,力求在二○一五年達到55%的回收率。然而,由於相關措施的效果並不完全與投放的資源掛u,故此不能簡單地按「每減少一公噸廢物所涉及的成本」的方式來反映其效益。

(三)就有機資源回收中心處理廢物的收集、運輸和轉運成本,正如第一部分的回覆提到,不論是哪種處置方式,收集、運送及轉運成本均須視乎相關路線及轉運模式而定,並受當時市場情況影響。由於有機資源回收中心第一期的招標工作顯示設施成本顯著高於二○一○年評估的4.89億元(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我們現正檢視有關情況,因此現時未有關於兩期設施處置成本的數據。

  營運模式方面,有機資源回收中心第一期選址定於北大嶼山小蠔灣,預計能每天處理200公噸廚餘;第二期的選址則定於北區沙嶺,處理量約為每日300公噸。有機資源回收中心第一期會採用厭氧消化和堆肥等生物處理技術,把已在源頭分類的工商業廚餘轉化為生物氣和堆肥產品。由生物氣所產生的電力除供回收中心使用外,更可向電網輸出剩餘電力。兩期有機資源回收中心將透過工程合約招標方式,由承建商負責設計、建造及營運。此外,政府已經在二○一一年初開始在全港各區尋覓適合的土地,興建更多有機資源回收中心(包括區域性的設施)。我們會視乎覓地工作的結果,進一步研究可行性及進行相關的詳細分析。另一方面,在環保園招租時,有機資源回收項目已經是接受投標的其中一種回收行業。我們歡迎業界留意環保園招租資料,並樂意提供技術協助。

(四)政府已經根據二○一一年一月發表的行動綱領,加快推行生產者責任計劃。我們現階段的工作優次是首先集中落實全面推行膠袋徵費計劃,和引入強制性的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經參考相關公眾諮詢的結果,我們已經於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向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建議兩項措施的未來路向,並正擬備立法建議,以便盡快提交立法會審議。

  我們有為推行上述兩項強制性生產者責任計劃進行影響評估。膠袋徵費計劃首階段實施以來,成功推動巿民養成自備購物袋的習慣,從而達致減少廢物的目標,而源自受規管的登記零售店的塑膠購物袋棄置量已經大幅下降近九成。就計劃第二階段,我們因應影響評估結果,建議改以「由零售商保留收費」的方式擴大推行膠袋徵費計劃,避免中小型企業在目前「向政府交付收費」的循規制度下所須承擔的行政成本。此外,我們亦曾委聘顧問就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進行營商環境影響評估研究,並在制訂計劃的未來路向時,參考研究結果和建議。我們會在擬備立法建議期間,持續與相關業界保持聯繫,共同商定有關的實施細節。

  此外,環保署一直支持相關業界推行慳電膽及光管、電腦、充電池、玻璃瓶等各項自願性生產者責任計劃。各項計劃推行至今已取得一定成果:

(i)慳電膽及光管:自二○○八年三月起推行的回收計劃至今共回收了約140萬支慳電膽及光管;

(ii)電腦:自二○○八年一月起推行的回收計劃至今共回收了約7.6萬件電腦產品;

(iii)充電池:自二○○五年四月起推行的回收計劃至今共回收了317公噸充電池;及

(iv)玻璃瓶:透過多個回收計劃,我們自二○○八年十一月起已經回收超過3,200公噸廢玻璃。

  我們會定期監察廢物產生情況,並會研究就其他產品實施新的強制性生產者責任計劃的可行性。

(五)政府推行三管齊下的廢物管理策略,所涉及的三大策略就有效解決香港廢物管理問題而言,互為影響、環環相扣而且缺一不可。整體而言,源頭減少廢物、促進回收,是我們三管齊下的廢物管理策略之中的首要重點。就都市固體廢物而言,我們已經因應香港的實際情況定下明確目標,透過加強宣傳及推廣減少廢物及循環再造,力求在二○一五年把都市固體廢物的回收率提升至55%。與此同時,我們已經加快就生產者責任計劃擬備立法建議,並正分析公眾諮詢收集所得的意見,積極研究都巿固體廢物收費的未來路向。然而,國際間並沒有其他先進城巿可以單靠減廢、回收便可以解決自身的廢物問題。我們在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四月二十日特別會議的文件中已指出,即使我們實施都巿固體廢物收費能達致與台北巿和首爾相同的廢物量減幅,而綜合廢物管理設施第一期不依期啟用,則二○一八年時香港每日仍然有約9,000公噸的固體廢物須要以堆填方式處理,因此,我們在推動各項減廢措施之餘,仍然有急切需要確保及時發展適當的廢物處理設施。雖然本屆政府無法就引入綜合廢物管理設施及擴建三個策略性堆填區於任內完成向立法會提出撥款申請的相關程序,但是仍將持續推展現有的減廢工作。

(六)就廢物管理所收集的數據,我們主要是透過分析堆填區的廢物接收記錄、調查回收業界的營運數據及參考相關的進出口數字,了解每年香港產生、回收、棄置都巿固體廢物的整體情況。由於分析和調查工作無法追溯至個別產生廢物的源頭,因此我們沒有關於訪港旅客產生廢物的統計數字。



2012年4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5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