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港安全駕駛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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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昨天(四月十七日)完成了一項全港安全駕駛運動,以提醒公共服務車輛及貨車司機安全駕駛的重要。該項運動亦配合為加強公共小巴安全而於四月十三日生效的二零一二年道安交通(修訂)條例。

     安全駕駛運動於四月十一日至四月十七日進行,是警方連串道路安全運動之一。警方透過宣傳、教育及執法三方面工作,打擊違例行車事項。

     行動中,警方共發出了83次口頭警告、460張傳票、3 254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及拘捕七名涉及酒後駕駛的司機。

     警方發出的3 714張傳票及定額罰款通知書中,1 039張是控告司機超速駕駛,403張是與司機在駕駛時以手持方式使用流動電話有關。而與安全帶有關的罪行及司機不遵守交通燈號的傳票則分別有381張及145張。

     各總區道路安全組的人員,在全港超過250地點,向司機及市民派發了約一萬八千張道路安全宣傳單張,並呼籲市民向警方或交通諮詢委員會交通投訴組舉報違例駕駛行為。公共小巴乘客可直接致電警察的二十四小時交通熱線2754 7668,舉報公共小巴司機的不當駕駛行為。

     警方發言人表示:「我們希望這次宣傳運動有助持續提高駕駛人士的道路安全意識及減少交通意外」。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一百九十六號



2012年4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3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