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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就《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第二階段公眾諮詢會見傳媒開場發言(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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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今日(四月十六日)就《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第二階段公眾諮詢會見傳媒的開場發言(中文部分):

  各位傳媒朋友,大家好。商務及經濟發展局今天展開檢討《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條例》)的第二階段公眾諮詢。

  為全面檢討《條例》,我們於二○○九年已經完成首階段的諮詢工作。首階段的諮詢結果顯示,各界大致贊成保留現有《條例》的規管制度,和認同宣傳及公眾教育的重要性。大多數市民也贊成加重《條例》的刑罰,但就某些範疇則未有明顯共識。

  因應首階段諮詢的結果,我們已加強了推廣健康資訊方面的宣傳及公眾教育工作,以提升兒童及青少年對抗不良資訊的能力。在過去兩個財政年度,我們進行有關宣傳及公眾教育工作的支出,較二○○九至一○年度的總支出增加了五成 。

  我們聽取了公眾和司法機構的意見,以及參考海外的經驗後,現推出第二階段諮詢,希望多聽市民意見,改善現行規管制度。

  其中一個重要範疇是有關淫褻物品審裁處(審裁處)的制度。司法機構的意見認為現時制度中,審裁處同時履行評定物品類別的行政職能和履行司法裁定職能的安排十分不理想,應該將行政職能從司法機構中剔除。我們尊重並聽取司法機構的意見後,在第二階段諮詢推出兩個改革方案。方案一是由政府,而不是司法機構,來委任一個獨立的法定審裁機構和上訴委員會履行評定類別的行政職能,審裁處繼續進行司法裁定的工作。採用類似機制的外國例子包括新西蘭、澳洲、和德國。方案二是廢除行政職能,審裁處進行司法裁定的工作,這個做法在外國亦有先例,英國、美國和加拿大亦是這個做法。我們考慮過,審裁處處理的個案中屬行政職能的個案數目只佔極少,以去年為例,審裁處處理的個案中行政評定類別的個案數目只佔不足百分之三;其餘個案均屬司法裁定類別。我們希望得到社會各界對這問題的共識,以便我們進行跟進的工作。

  由於在上階段諮詢中大部分市民都贊成加重刑罰,以加強《條例》的阻嚇作用,而最近大家都留意到有免費報章刊登了不良資訊、不雅物品,再次引起公眾關注《條例》的執法及刑罰事宜。我們因此在諮詢中就加強執法及刑罰提出改善方案,建議倍增《條例》的最高罰款,並且提高涉及發布不雅物品再度被定罪人士的最高監禁刑期。

  是次諮詢為期三個月,從今日起至七月十五日止。我們希望市民踴躍發表意見,一起改善現行機制。

(請同時參閱開場發言的英文部分。)



2012年4月16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0時2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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