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的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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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最低工資委員會發出:
最低工資委員會(委員會)最遲將於本年十月底,就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交建議報告。委員會會全面、客觀及持平地檢討法定最低工資水平。
在考慮委員會進行檢討及提交報告所涉及的工作及時間後,行政長官已根據《最低工資條例》,要求委員會於本年十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提交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的建議報告。
委員會按以數據為依歸的原則研究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在進行檢討時,委員會除參考「一籃子指標」的相關數據外,亦需詳細分析工資分布數據及其他調查所得的資料,作出影響評估,以及考慮社會各界的意見,以建議恰當的法定最低工資水平。
委員會的職能,是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就法定最低工資水平提供建議。在執行其職能時,委員會需要在防止工資過低與盡量減少低薪職位流失的目標之間,取得適當平衡;並要顧及維持香港經濟發展及競爭力的需要。
完
2012年4月1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