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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選舉活動建議指引公眾諮詢今日展開(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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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選舉管理委員會發出:

  選舉管理委員會(選管會)今日(三月二十八日)公布立法會選舉活動建議指引作公眾諮詢。

  選管會主席馮驊法官今日在記者會上說:「建議指引的公眾諮詢期由今日開始,至四月二十六日結束,為期三十日。」

  馮驊法官說:「選管會為九月舉行的立法會選舉制定了選舉活動建議指引。建議指引是以現行的立法會選舉活動指引作為基礎,再作出適當修訂,主要反映相關的選舉法例的最新修訂。」

  他說:「由於現時《2012年選舉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正在立法會進行審議,待有關條例的建議修訂獲立法會通過後,這些修訂會載入正式的選舉活動指引內。」

  「建議指引的部分章節亦會與去年為區議會選舉、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及行政長官選舉所發表的選舉活動指引看齊。」

  建議指引的其中一項主要修訂是就各地方選區和功能界別的議席數目作出更新,以反映已修訂的法例。第五屆立法會將會選出共七十名議員,地方選區及功能界別各有三十五個議席。

  九月舉行的立法會選舉新增的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會選出五名立法會議員。為反映法例的相關修訂,建議指引會闡明為這個新增的功能界別而作出的各項安排,包括選民登記、提名、投票及點票安排,以及每份候選人名單可招致的選舉開支限額。

  為反映法例的建議修訂,建議指引亦列明將會放寬規管選舉廣告發布的規定,以配合利用互聯網進行競選活動日趨普遍的情況。候選人可選擇在經選舉事務處維持的網上公開平台(即中央平台),或該候選人或獲其授權的人士所維持的網上公開平台(即候選人平台),於發放選舉廣告後一個工作天內,按法例要求提供相關的資料,例如選舉廣告的文本及展示選舉廣告的准許或授權書等,供公眾查閱。候選人亦可按照現時做法向選舉主任提交兩份選舉廣告的文本。

  另外,建議指引列明取得支持同意書的修訂安排。如支持者是純粹出於自願在一名候選人的選舉廣告表達支持,有關候選人既沒有要求,亦沒有作出有關指示,則該名候選人不需要就有關支持取得該支持者的書面同意。實施上述修訂安排有待立法會通過相關法例的修訂建議。

  建議指引亦列明利用免費郵遞向選民投寄聯合選舉郵件的修訂安排。

  此外,建議指引亦提醒候選人及其選舉代理人在進行競選活動時,應嚴格遵守由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就競選活動所制定的個人資料私隱的指引。

  建議指引可於選管會網頁(www.eac.gov.hk)下載,或於選舉事務處及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索取。

  市民可於諮詢期結束前,將書面意見郵寄至灣仔港灣道25號海港中心10樓選管會秘書處,亦可透過傳真(2511 1682)或電郵(eacenq@reo.gov.hk)遞交。逾期遞交的意見將不獲考慮。

  選管會將於四月二十日晚上七時至晚上八時三十分在跑馬地黃泥涌道133號禮頓山社區會堂舉行公眾諮詢大會,歡迎市民出席發表意見。

  如有查詢,可致電2891 1001。



2012年3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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