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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僱員將獲侍產假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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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三月二十八日)公布,由今年四月一日起,合資格政府僱員在每次嬰兒出生時可享有五個工作天的全薪侍產假。

  合資格人員倘有子女的預計出生日期或實際出生日期為今年四月一日或之後,可申請侍產假。

  政府發言人表示,所有全職政府僱員,包括公務員、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及政治委任人員,在緊接嬰兒的預產或實際出生日期前已連續服務不少於四十個星期,均符合資格享有侍產假。

  他說:「粗略估計,每年約有3,000名合資格政府僱員及其家庭可受惠於這項新措施。」

  「政府在制訂有關向政府僱員提供侍產假的安排時,已力求在侍產假帶來的好處及政府審慎運用公帑之間取得適當的平衡。我們希望這樣能鼓勵更多僱主,因應其機構本身情況,採納家庭友善僱傭措施。」




2012年3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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