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題:醫療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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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三月二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黃毓民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壎竻膚蔽攭P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近年公立醫院接二連三發生醫療事故,導致不少病人喪失部分身體機能,甚至失去生命。醫院多次以事故不涉及「在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嚴重醫療事故及重大風險事件政策下須呈報的事件類別」(呈報類別)為由,沒有向公眾和傳媒公布事故;例如本年二月有傳媒報道,去年九月有嬰兒在威爾斯親王醫院出生時由醫生用吸盤吸出,其後證實該名嬰兒出現腦出血,而院方否認事件為醫療事故,沒有向公眾交代事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現時醫管局有否計劃修訂「呈報類別」;若否,原因為何;及

(二)鑑於現時醫管局規定公立醫院在發生嚴重事故及重大風險事件的二十四小時內向醫管局總辦事處呈報,該局有何措施確保其轄下醫院遵守該呈報機制的規定?

答覆:

主席:

(一)及(二)醫療服務的特別之處,是由跨專業的醫護人員合作,配合先進科技提供。隨蚋敻孎瑋N的創新和發展,治療程序漸趨繁複,涉及的風險亦隨之增加。而病人病情變化和治療成效受多項因素影響,包括徵狀的出現和發展、病情是否反覆、病人是否有其他疾病、治療程序的已知風險、藥物的副作用和併發症等。以大腸內窺鏡檢查為例,如果不幸出現刺穿腸壁的情況,究竟事件是由已知風險、併發症、病人臨床狀G,或是人為因素所導致,需要詳細分析。基於並非所有治療程序均能百分之一百達到其醫療成效,因此醫護人員在進行治療前,必先會向病人及其家人詳細解釋治療程序,包括當中已知的風險和可能出現的併發症等。

  就呈報和處理醫療事故方面,醫院管理局(醫管局)自二○○四年起引入「醫療事故匯報系統」的電子系統,讓前線員工直接呈報事故,從而令醫院能及早採取行動,支援涉及事件的員工和病人。醫管局其後參照國際做法,在二○○七年十月推行嚴重醫療事件政策,統一公立醫院呈報、調查和處理這些事故的程序,並規定醫院必須呈報在附件列出的九類嚴重醫療事件。醫管局亦於二○一○年一月進一步改善呈報機制,額外規定醫院必須呈報兩類重大風險事件,分別是可導致死亡或永久受損的錯誤處方藥物和錯辨病人身分事件。

  根據醫管局嚴重醫療事故及重大風險事件政策,涉事醫院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向醫管局總辦事處呈報所有嚴重醫療事故及重大風險事件,及即時妥善處理事件,以盡量減少對涉事病人、家屬及員工的傷害,並為他們提供所需支援。若有關事件會對公眾構成即時重大影響或涉及病人死亡,醫管局會考慮公布事件,並向公眾作適當交待。

  與此同時,醫管局會就每一宗嚴重醫療事故及重大風險事件作詳細分析,找出可能導致事件的成因,並研究及制訂改善措施,以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此外,醫管局總辦事處每年會向醫管局大會提交嚴重醫療事故報告,並向公眾公開報告。在內部方面,醫管局透過員工培訓以及每三個月出版的《風險通報》通訊,讓醫護人員互相分享處理醫療事故的經驗。此外,醫管局亦透過臨床部門的主管和團隊,不時就其他醫生的工作進行檢討和臨床評審,以確保專業水平。

  醫管局理解良好及有效的臨床管治,是提供優質醫療服務的基礎。醫管局一直透過專業問責,確保醫護人員的專業水準,並持續改善服務質素,從而促進病人安全及減低醫療事故的風險。醫管局現行的醫療事故政策及呈報機制,媲美先進國家及地區。醫管局有關機制的透明度及醫療人員的誠信,更獲得不少國際專家認同。雖然與此,醫管局仍會參照國際標準,繼續檢討其臨床管治系統。



2012年3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