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議秘書處發出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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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行政會議秘書處發出:

  對於近日社會上有關行政會議保密原則的關注,行政會議今日(三月二十日)在會上經詳細討論後,行政會議成員一致同意發出以下聲明:

  行政會議的保密原則對於特區政府的決策和運作至為重要,必須堅守和尊重,絕對不容抵觸。遵守保密原則是行政會議成員的責任,行政會議運作的完整性也是建基於此。致力維護行政會議系統的完整性關乎重大公眾利益。

  行政會議是《基本法》第54條賦權協助行政長官決策的機構。保密原則的重要性在於確保行政會議所有成員在沒有壓力下,暢所欲言,坦誠地向行政長官表達意見,也讓行政長官可以充分聽取意見,以衡量政策利弊。保密原則對維護行政會議集體負責制,亦有其不可或缺的重要性。

  根據《宣誓及聲明條例》(第11章)第18條,行政會議成員須於獲委任後作出「盡職誓言」,承諾「除獲行政長官的授權外,決不向任何人洩露行政會議的議程、討論內容及基於行政會議成員身分而獲得的任何文件,或獲知的任何事情,不以職務之便謀取私利或協助他人謀取私利,並就行政會議作出的一切決定,負起集體責任」。

  如有任何行政會議成員違反保密原則,行政長官可視乎情況採取適當行動,包括勸喻、警告、免除職務或採取法律行動。

  特區政府高度重視涉嫌違反行政會議保密原則的情況。至於個別個案,按行政會議一貫的保密制原則和做法,特區政府不會就任何有關行政會議的議程和討論作出評論。



2012年3月20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5時0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