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一年第四季涉及外發中國內地加工貿易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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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政府統計處今日(三月十九日)發表的統計數字,二零一一年第四季輸往中國內地(簡稱「內地」)的整體出口貨品中有33%是作外發加工用途;而在輸往內地的港產貨品和轉口貨品中作外發加工用途的比重分別是15%和33%。另一方面,從內地進口貨品中有47%與外發內地加工有關。同期,原產地為內地經本港輸往其他地方的轉口貨品中,有71%是曾經安排在內地加工製造。

  二零一零年第四季輸往內地的出口中,涉及外發加工的貨品分別佔整體出口貨品34%、港產貨品17%和轉口貨品35%。另外,從內地進口貨品及原產地為內地經本港輸往其他地方的轉口貨品中,涉及外發加工的比重分別為49%及73%。

  二零一一年全年,輸往內地的整體出口貨品中有32%是作外發加工用途;其中輸往內地的港產貨品的百分比是15%,輸往內地的轉口貨品的百分比是32%。另一方面,從內地進口貨品中有47%與外發內地加工有關。同期,原產地為內地經本港輸往其他地方的轉口貨品中,有73%是曾經安排在內地加工製造。

  作為比較,二零一零年全年的整體出口貨品中有32%是輸往內地作外發加工用途;其中港產貨品中的百分比是19%,轉口貨品中的百分比是33%。從內地進口貨品中則有50%是與外發內地加工有關。原產地為內地經本港輸往其他地方的轉口貨品中,有73%是曾經安排在內地加工製造。

  以貨值計算,二零一一年第四季輸往內地的整體出口貨品中有1,482億元是作外發加工用途,較二零一零年第四季上升5%。輸往內地作外發加工用途的港產貨品為11億元,較上年同期下跌23%,而作外發加工用途的轉口貨品則有1,472億元,上升5%。同期比較,從內地進口貨品中有2,052億元是與外發內地加工有關,上升2%。另一方面,原產地為內地經本港輸往其他地方的轉口貨品中,有2,198億元的貨品是曾經安排在內地加工製造,下降1%。

  二零一一年全年,輸往內地的整體出口貨品中有5,561億元是作外發加工用途,較二零一零年上升7%,而輸往內地作外發加工用途的貨品中,港產貨品有48億元,下降18%,而轉口貨品則有5,513億元,上升7%。同期比較,從內地進口貨品中有8,040億元是與外發內地加工有關,上升5%。另一方面,原產地為內地經本港輸往其他地方的轉口貨品中,有8,841億元是曾經安排在內地加工製造,上升9%。

  二零一一年第四季及全年的統計數字,以及其與二零一零年同期比較之變動百分率載列於附表。

  有關外發內地加工貿易的資料,是從政府統計處進行的抽樣統計調查所得。在這項統計調查中,輸往內地作外發加工用途的出口貨品,是指那些從香港或經香港出口往內地加工的原料或半製成品,經加工後成為製成品,並以合約安排再進口香港。從內地進口與外發內地加工有關的貨品,是指那些加工後進口本港的貨品,其中全部或部分原料或半製成品是以合約安排從香港或經香港出口往內地加工。原產地為內地而涉及外發內地加工,並經本港輸往其他地方的轉口貨品,是指那些經香港轉口的製成品,其中全部或部分原料或半製成品是以合約安排從香港或經香港出口往內地加工,而加工後的貨品再進口本港。

  在詮釋統計數字時,須留意所有進口及出口貨品(不包括轉運及過境貨物),不論是否涉及外發加工貿易,都記錄為對外貿易。此外,從內地進口與外發內地加工有關的貨品,以及原產地為內地而曾經安排在內地加工,經本港輸往其他地方的轉口貨品的貨值和所佔比重,是指整件涉及外發內地加工貨品的貨值,而非單指外發內地加工的增加價值。

  編製上述統計數字所需的資料,是由從事中港貿易的機構所遞交的進/出口報關單,以及從原產地為內地而經本港輸往其他地方的轉口貨品的報關單抽取樣本,然後向有關機構進行訪問而收集的。這項統計調查的結果,有助分析香港與內地之間的貿易活動的性質。在這方面,統計調查的結果可視作常規貿易統計數字的有用補充資料。

  上述統計調查的結果將刊於二零一二年三月版的《香港對外商品貿易》。該本刊物將於二零一二年五月中出版,用戶可以在政府統計處網站(www.censtatd.gov.hk/products_and_services/products/publications/statistical_report/external_trade/index_tc.jsp)免費下載該刊物。

  查詢有關這項統計調查結果,請與政府統計處貿易統計調查及研究組聯絡(電話:2582 5503)。



2012年3月1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6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