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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刊憲收回觀塘土地進行市區重建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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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總署今日(三月二日)宣布收回土地,以進行觀塘市中心主地盤發展計劃的第一期重建。

  有關發展計劃已納入市區重建局(市建局)二○○六/○七年度的業務計劃內,項目的推行有助改善區內整體環境及居民的居住情況。

  發展計劃的第一期重建需要收回合共一千○八十五項私人土地業權,範圍包括裕民坊、康寧道、物華街及協和街。政府會根據《收回土地條例》收回土地,並會於收地公告張貼當日起計三個月後生效。受影響的私人土地詳情今日刊憲。

  合資格的住宅物業業主除了有權獲得法定補償外,在適當情況下亦會獲發特惠自置居所津貼或額外津貼。合資格的住宅住戶可獲安置到由香港房屋委員會或香港房屋協會提供的單位,或可獲特惠現金津貼。

  合資格的商戶,包括業主及租戶,可選擇接受特惠津貼,以代替因業務及相關損失而提出法定補償申索的權利。

  受影響的住宅和商戶業主及租戶有權根據《收回土地條例》提出法定申索。如申索未能透過協議解決,有關業主及租戶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仲裁。因提出申索而引致的合理專業費用金額可能會獲政府發還。

  當收地和清拆工作完成後,在收回的土地中,政府會把面積約二萬一千七百五十四平方米的土地批予市建局,重新發展作住宅暨零售及商業用途,並附設公共交通交匯處、小販市集、垃圾收集站及面積不少於二千七百六十平方米的公眾休憩用地。



2012年3月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2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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