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辦回應有關行政長官二○○八年中東之行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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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有報章報道行政長官曾於二○○八年初乘坐私人飛機到中東,行政長官辦公室今日(二月二十六日)作以下澄清:

  行政長官曾蔭權於二○○八年一月二十五日至二月一日率領貿易發展局及商界高層訪問團,前往科威特、沙特阿拉伯及阿拉伯聯合酋長國。訪問的目的是向當地政界及商界領袖介紹香港的強項和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優勢,以及作為進入內地市場的跳板。該行程全程是公務行程,內容包括會見當地政府和商界領袖、發表專題演講、與科威特就發展兩地貿易關係簽署意向書等。詳情見行政長官辦公室於二○○八年一月十四日至三十一日所發的七份新聞稿。

  於上述行程中,訪問團全體成員應科威特國王的邀請,乘坐他安排的飛機,由科威特前往沙特阿拉伯;其後再應沙特阿拉伯皇室成員的邀請,乘坐他安排的飛機,由杜拜返港。

  由於訪問團成員包括其他政府官員,有關同事已按現行守則的規定於接受上述邀請前徵得行政長官的許可。



2012年2月26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15時3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