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署理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就「重申香港核心價值」議案總結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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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署理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邱誠武今日(二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重申香港核心價值」議案的總結發言:

主席:

  我非常清楚聽到各位議員就「過境私家車一次性特別配額試驗計劃」發表的意見,我想在這�塈蒤n回應數點。

  我在這�堶n重申的是,政府以鐵路為骨幹、公共交通為主的運輸政策並無改變;政府要控制總體汽車增長的政策亦無改變。試行「過境私家車一次性特別配額」的計劃,與這兩個大政策並無矛盾,因為這個試驗計劃是高度規範性的,它不是中門大開,隨意的讓車輛進進出出。

  在香港六十萬的機動車輛,又或是廣東省超過二千萬的車輛當中,容許進入對方境內的配額,大原則必定是因應對方的道路承受量、承受能力及環境,所以數目必定非常少。我們北上的試行,每天的(配額)數目是五十輛。

  我們試驗這個過境配額安排,出發點是讓市民多一個選擇,方便香港人,如果他們選擇的話,可以選擇北上自駕遊。我們相信,市民有所選擇,亦是香港核心價值之一。

  第二,正如剛才多位身為交通事務委員會委員的議員指出,試驗計劃是特區政府在數年前已開始研究,在議會及社會上均有討論,並經過仔細考慮才決定推行香港車輛北上的具體安排。事實的確如此,即使計劃只是屬於試驗性質,政府在剛�茪熐P廣東省有關當局研究計劃的實施框架時,已向立法會匯報,絕非部分人士所講的「黑箱作業」或完全沒有諮詢。當時我們已表明,與廣東省政府初步同意,建議計劃分兩個階段推行:首先發放香港私家車一次性特別配額,試行情況如令人滿意,廣東私家車的特別配額會在隨後階段發放。事實上,委員當時普遍歡迎發放一次性特別配額的建議。基於這個理解,我們開始跟廣東省有關當局研究計劃的實施細節,並建議將這項試驗計劃納入《粵港合作框架協議》。《框架協議》中有關試驗計劃的一段亦註明了計劃是要在充分論證基礎上進行探索。多年來,立法會議員亦一直透過立法會質詢,跟進試驗計劃的進展。

  及後政府亦一直有在粵港合作會議中匯報有關工作的進度。去年八月舉行的粵港合作聯席會議第十四次會議公布第一階段試驗計劃將於今年三月推出後,市民亦普遍反應正面。其後,政府再在本年一月的粵港合作聯席會議第十七次工作會議,重申第一階段的推出時間。

  我們同意陳克勤議員的說法。他說試驗是讓社會及政府去準備。其實即使配套措施在設計時是多麼完善,亦都需要試行、試驗,才知道效果,以及知道駕駛者及道路使用者的適應,故此試驗必須是由少量開始。

  儘管如此,在過去多個星期的時間,我們聽到不少市民對計劃第二階段表示憂慮。這些我們是可以理解的,而且亦是我們要考慮的問題。有些議員提出,一次性特別配額是兩地批出的,一定要對等,需一起開放。這不是我們的看法,政府在二○○九年向立法會介紹計劃時已指出,一次性特別配額制度所訂特別配額的數目無需兩地相同,並會考慮增加的車流對道路安全、交通及環境方面的影響等客觀因素。事實上,現時二萬多輛行走中港兩地的過境私家車中,只有約二千輛為內地車輛,可見粵港政府在制定配額數目時,一定會考慮各自的道路網絡、交通及環境等方面的因素。

  我相信市民及議員現在都十分清楚,三月推出的第一階段試驗計劃只適用於符合資格的五座位或以下香港非商用私家車車主,試驗計劃實施初期,每天只有50個配額。而第二階段則沒有具體時間表。兩地政府專家會在第一階段試驗計劃落實一段時間,得到暢順運行的經驗後,才進一步研究商議第二階段試驗計劃的具體安排。

  有些議員及團體對第二階段計劃表示高度關注,甚至要求即時擱置整項計劃,包括第一階段。我們已多次重申,整個計劃是一個利民、便民的計劃。至於要落實第二階段必須修改法例,必須得到立法會的支持。我完全同意有議員說,政府屆時提出的方案必須能釋除市民的疑慮,才會獲得立法會的支持,才能通過有關法例修訂。因此,政府和立法會也會各自做好把關的角色。

  另外,剛才亦有不少議員對使用第一階段北上的香港私家車車主的駕駛安全問題表示關注。我在這�堭j調,即使是第一階段(容許香港汽車駕駛)北上,亦屬試驗性質,並非大規模推行。正如所有到外地自駕遊的香港人一樣,他們需要充分了解及掌握當地的交通法規、道路系統、駕駛文化。為幫助他們了解(這些資訊),我們會積極透過宣傳教育,提醒兩地駕駛者在另一方駕駛時應注意的事項,避免發生意外。運輸署將會為試驗計劃印製詳細的申請指引供市民參閱。申請指引會就北上廣東自駕遊的各項安排,還有給駕駛者的提示、常見問題,以及便利他們的資料等,希望給駕駛者多一些參考資料,幫助他們為自駕旅程作好準備。

  我們也準備了一條視頻短片介紹自駕到深圳灣口岸的交通路線及在口岸的過關安排。除了呼籲駕駛人士應在出發前盡量熟悉當地的交通法例、法規及相關駕駛知識,我們會與廣東省有關當局研究提供更多的資料,幫助香港司機了解內地的交通情況及有關法規。

  事實上,我們知道本港現時已有一些駕駛學院及汽車團體舉辦有關內地駕駛知識的培訓課程,包括課堂理論及路面實習。我們已與這些團體接觸,鼓勵他們多舉辦一些兩地的駕駛課程,讓有興趣的車主參加學習及多了解兩地駕駛的異同。

  最後,我們再次呼籲各位議員反對今日要求擱置「內地車輛自駕遊計劃」及擱置整項試驗計劃的動議。我們從長遠發展的角度看,兩地之間的過境車輛配額制度必須在高度規範性,兼顧兩地具體情況下與時並進。先試驗、先實施計劃第一階段是務實的做法,亦可以為暫時沒有時間表的第二階段提供有用的經驗,為進一步討論提供客觀的基礎。

  多謝主席。

完

2012年2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0時4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