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八題︰港鐵車廂內滋擾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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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何鍾泰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的書面答覆︰

問題:

  報章不時報道,有個別乘客在港鐵的車廂內,做出一些違反《香港鐵路附例》(第556B章)(《附例》)及對其他乘客構成滋擾的行為,而其他乘客勸止或干預時,往往引起語言或肢體的衝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過去三年,每年有關港鐵乘客在車廂內的違規或滋擾行為的投訴的統計數字為何;

(二)過去三年,因觸犯《附例》而被檢控的乘客的人數為何,並按年及違規行為列出分項數字;及

(三)是否知悉,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有否指派職員專責檢舉違反《附例》的乘客;若否,原因為何;若有,港鐵公司會否考慮加強這方面的檢舉以起阻嚇作用,減少這些違規行為引致的乘客紛爭?

答覆︰

主席:

  就問題的各部分,現回覆如下:

(一)二○○九至二○一一年,香港鐵路有限公司(下稱「港鐵公司」)接獲乘客就鐵路範圍內發生不當行為而作出投訴的統計數字如下︰

年份    二○○九年 二○一○年 二○一一年
投訴宗數    49     60     125

  上述投訴個案涉及乘客攜帶體積過大的行李進入鐵路範圍、在付費區內飲食、坐於列車地上、在車站範圍內玩耍、做出一些個人行為對其他乘客造成滋擾,以及向乘客索取報紙或進行推銷等。

  港鐵公司並沒有針對乘客在車廂內的不當行為的投訴分項數字。

(二)《香港鐵路附例》(下稱《附例》)就車費及車票、乘客的行為,以及公眾人士在鐵路範圍內的活動等方面作出規管。

  二○○九至二○一一年,乘客因不當行為而觸犯《附例》及被檢控的個案數字載於附表。

  在處理乘客的不當行為時,港鐵職員一般視乎情況的嚴重性,向乘客作出勸喻或發出警告通知書。如屢勸無效,港鐵職員會向乘客索取相關個人資料,以便向乘客提出檢控。事實上,在大多數情況下,乘客在港鐵職員提出勸喻或發出警告通知書後,均會停止其不當行為。
 
(三)港鐵職員每日均會於車站及車廂巡查,執行有關職務。港鐵公司鼓勵乘客在受到滋擾時,盡快通知港鐵職員以便即時跟進。

  此外,為加強打擊逃票和執行《附例》,以及更有效協助管理車站的人流,港鐵公司於二○○九年四月成立了由29名富有紀律部隊經驗的隊員及74名合約保安員組成的「附例特檢隊」。「附例特檢隊」與車站職員、查票組的職員及鐵路警區人員一同攜手維持車站秩序。

  同時,港鐵公司定期透過乘客教育及宣傳活動,例如舉辦禮貌及安全運動,透過傳媒、車廂廣播、乘客刊物及宣傳單張等,提醒乘客為他人設想,避免對其他乘客帶來不便。



2012年2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