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七題:打擊內地孕婦在香港租住非法賓館問題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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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二月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謝偉俊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最近數月有內地孕婦租住廣華醫院附近的私人屋苑單位,以便臨盆之際衝入急症室產子;有關屋苑的物業管理處發現甚至有人帶同10多名內地孕婦入住單位,懷疑有業主或租客經營非法賓館,涉嫌將單位非法日租或「租上租」予內地孕婦。報道又指出,該物業管理處曾多次去信民政事務總署投訴,惟無助解決問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民政事務總署共多少次接獲上述物業管理處的投訴,以及如何跟進投訴;未能協助解決問題的原因為何;

(二)有否估計,現時全港有多少個私人屋苑有單位被用作短期或以「租上租」形式出租予來港產子的內地孕婦,以及涉及多少名內地孕婦;

(三)鑑於終審法院就「莊豐源案」裁定不論中國公民是否已在港定居或擁有香港居留權(居港權),他們在港所生的中國籍子女均享有居港權,而現時丈夫及其本人均非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內地孕婦(「雙非孕婦」)來港產子的問題越來越嚴重,當局對以釋法處理該問題的立場及理據為何;另外,有否評估當局以行政措施打擊「雙非孕婦」來港產子的政策有否實際成效;若評估的結論為有,仍出現上述內地孕婦租住私人屋苑單位以便於臨盆前衝入急症室產子的原因為何;若評估的結論為未能或難以打擊有關個案,有否研究轉以其他方法(例如釋法),以從根源徹底解決問題;若有,研究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政府有否計劃定期(例如每3至6個月)評估措施的成效,以及評估本港市民對該等措施的信心,以了解民意;若有,計劃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鑑於本年一月十五日有約千名本港市民(包括孕婦及小童)冒雨遊行,要求政府透過釋法處理「雙非孕婦」來港產子的問題,政府對市民遊行所表達的訴求有何回應?

答覆:

主席:

  在香港經營旅館受香港法例第349章《旅館業條例》(下稱《條例》)監管。根據《條例》,任何處所提供收費住宿,租出期又少於連續28天,就必須申領旅館牌照才可以經營。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的牌照事務處(下稱「牌照處」)是執行《條例》的部門,負責處理有關牌照簽發及執法工作。無牌經營旅館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監禁,最高罰款200,000元及監禁兩年,並可就罪行持續期間的每一天另處罰款20,000元。

  牌照處一向致力打擊無牌旅館。在接獲有關投訴後,會在八個工作天內進行巡查,並會視乎每宗個案的具體情況,採用不同的方式進行搜證,包括在辦公時間及非辦公時間進行突擊巡查行動,並在有需要時以喬裝顧客的方式(即俗稱「放蛇」)搜集證據。經調查後如有足夠證據證明有關處所涉及無牌經營旅館,便會立即採取檢控行動。牌照處亦會與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展開大規模跨部門聯合突擊和掃蕩行動。

  關於謝議員的提問, 現答覆如下:

(一)及(二)牌照處自接獲有關懷疑在廣華醫院附近一私人屋苑經營無牌旅館的舉報後,已進行了一連串的針對性執法行動,包括於不同時段多次巡查有關處所、在該屋苑地下大堂調查入住懷疑無牌旅館的人士及採用「放蛇」行動搜集證據。經調查後發現,有一個處所涉嫌提供短期住宿予內地來港產子的孕婦,並發現一名內地訪港人士涉嫌違反居留條件,當局已就該名人士涉嫌違反《條例》及《入境條例》提出檢控。部分處所是以月租形式出租,不屬於《條例》的規管範圍。至於其餘處所,牌照處會繼續積極跟進有關個案,如發現足夠證據證明有關處所涉及無牌經營旅館,便會採取檢控行動。

  牌照處過往曾接獲有關懷疑提供處所給內地孕婦作短期住宿的舉報,並將該類舉報歸納為「懷疑無牌經營旅館」個案處理。牌照處並沒有出租私人屋苑予內地孕婦作短期住宿的舉報的細項分類統計。

(三)及(四)食物及壎竻膜Q分關注近年非本港居民婦女(包括內地婦女)對香港產科服務的需求急劇增加,為整體產科及初生嬰兒服務帶來巨大壓力。為確保香港居民得到妥善和足夠的產科及初生嬰兒服務,以及本地孕婦獲得優先的產科服務,政府將二○一二年非本地孕婦來港產子的數目,限於35,000名,其中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可撥出的分娩名額限制在3,400個,而私家醫院亦同意非本地孕婦來港分娩的名額定於約31,000名。

  此外,當局已推出並逐步落實其他多項措施。計劃在本港私家醫院分娩的非本地孕婦,必須在適當階段接受本港產科醫生的檢驗,以判斷是否適合來港分娩,以避免由於旅途往返等因素可能影響孕婦及胎兒的安全。為此,香港婦產科學院已於二○一一年九月就預測高風險懷孕情況發出專業指引。壎芵p亦已統籌劃一「預約產前檢查及分娩服務證明書」,供醫院簽發予適合來港分娩的孕婦,及讓當局監察分娩名額的使用情況。

  為遏止非本地孕婦在臨盆一刻才經急症室緊急入院分娩,增加孕婦、胎兒以及醫護人員的風險,醫管局正檢討非本地孕婦經急症室入院分娩的收費。口岸方面,壎芵p亦正採取措施增加管制站的醫護人手,協助入境事務處(入境處)人員檢查入境非本地婦女。

  醫管局正檢討明年(二○一三)可提供給非本地孕婦分娩的名額,視乎本地孕婦對香港產科服務的需求,如有需要,當局會進一步降低或取消全部配額。當局亦會與私家醫院商討明年提供非本地孕婦的分娩名額,並要求私院預留足夠的名額及優先提供服務予本地孕婦。

  在入境管制方面,入境處會加強截查非本地孕婦。入境處亦與內地當局保持緊密溝通,共同遏止非本地孕婦在臨盆前冒險強行闖關。此外,過境出租車須獲粵港兩地政府簽發正式配額,否則不可載客取酬。當局相信有中介公司安排未有預約的非本地孕婦,違規乘坐未獲粵港兩地政府簽發正式配額的過境車來港。對於這些違規使用過境車接載非本地孕婦來港的個案,警方正與內地當局合作,聯手打擊違規的車輛及司機。

  另一方面,警方一直密切留意任何有關中介公司在港的經營方式與招徠手法,若當中發現有任何非法行為,即根據有關法例進行取締。針對在內地經營的中介公司,警方一直與內地當局聯手進行調查,打擊跨境非法行為。

  至於就是否要解釋《基本法》,社會未有共識。我們必須要詳細研究。當局會繼續留意社會上的意見,各部門會密切監察上述行政措施的成效,現階段並無特別制定檢視措施的時間表。我們會因時制宜,如有需要,會再增加或維持行政措施。政府並會與內地合作,通過已建立的機制,與內地有關的單位商討「雙非孕婦」來港產子的問題。



2012年2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