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署全力掃蕩「月子公寓」(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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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事務總署(民政署)今日(二月二日)在全港多個黑點大廈展開大規模針對性巡查和執法行動,全力掃蕩專門接待內地孕婦來港產子的「月子公寓」黑點,打擊無牌經營旅館的活動。

  民政署轄下牌照事務處(牌照處)在今日的行動中,巡查了東區、油尖旺區、深水�鶧洃巹�灣區共43個處所,已掌握初步證據懷疑其中3個處所涉嫌提供短期住宿予內地來港產子的孕婦,而當中發現兩名人士涉嫌違反居留條件。該兩宗個案已即時轉交警方跟進。

  牌照處總主任余德祥表示:「牌照處認為今次行動十分成功,現正全力處理搜獲的證據,待確定有足夠證據證明相關處所涉及無牌經營旅館,便會立刻採取檢控行動。至於其餘個案,牌照處會繼續積極跟進。」

  他補充說:「無論這些所謂『月子公寓』位處住宅樓宇或商業大廈,牌照處均會絕不手軟,加強取締無牌旅館,其中包括積極在辦公時間和非辦公時間如晚上採取『放蛇』行動,以及採取針對性的突擊巡查。」

  除增加突擊巡查外,牌照處一直積極聯同其他有關部門,在旅客和內地孕婦住宿的熱點,展開大規模跨部門聯合突擊行動。此外,民政署亦與相關部門及執法機構緊密聯繫,打擊各個環節的違法行為。

  余德祥說:「為加強搜證,牌照處已增聘了具有警隊工作經驗的人員協助執法工作,希望藉�茈L們的刑事偵緝技巧及經驗,加大巡查和舉證的成功率。此外,為配合增加大型執法行動及針對性突擊巡查目標大廈行動的次數,牌照處會陸續增聘人手,加強打擊力度。」

  無牌經營旅館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監禁,最高罰款200,000元及監禁兩年,並可就罪行持續期間的每一天另處罰款20,000元。

  除嚴厲執法外,牌照處會繼續加強宣傳工作。現時,牌照處規定所有持牌賓館須在入口及每間客房房門貼上「持牌賓館」標誌,方便旅客識別。牌照處亦加強在電視和電台宣傳,以及在主要入境口岸及在較多懷疑無牌旅館經營的地區張貼橫額和海報,呼籲旅客入住持牌旅館。旅客可從牌照處網頁(www.hadla.gov.hk)查閱所有持牌旅館的名單。

完

2012年2月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5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