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八個團體於二月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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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福利署(社署)發言人今日(一月三十日)表示,五十八個團體已獲准於二零一二年二月舉行慈善籌款活動。

  這些團體將於指定公眾地點賣旗、售賣徽章或紀念品,或放置錢箱作募捐用途。

  發言人指出,二月四及十八日被定為分區賣旗日。這兩天分別將有三間機構分別在港島、九龍及新界舉行賣旗活動。賣旗活動可於上午七時至下午十二時三十分進行。

  任何團體或機構如計劃在公眾地方進行慈善籌款活動,或售賣徽章、紀念品或類似物件的活動,應向社會福利署申請公開籌款許可證。

  獲發許可證的慈善籌款活動已列載社署網頁(網址為www.swd.gov.hk/tc/index/site_whatsnew/)。如有查詢,市民亦可致電社署熱線(電話:二三四三 二二五五),或於辦公時間致電社署總部(電話:二八三二 四三一一)。

  發言人說:「市民如對慈善籌款活動有所懷疑,請不要捐助;如涉及懷疑詐騙或其他非法行為,應立即通知警方。」

  他亦呼籲舉辦籌款活動的團體採取預防措施,防止詐騙情況出現。

  在賣旗日方面,有關機構須在賣旗錢袋上印上機構名稱,並註明「賣旗日已獲社會福利署批准舉辦」。 

  至於賣旗日以外的其他一般慈善籌款活動,舉辦的機構須在舉辦籌款活動地點的當眼處展示許可證,而機構的員工及義工須佩帶名牌,名牌須印上獲發許可證的機構的名稱、徽號(如適用)及電話號碼。

  發言人勸喻賣旗團體為籌款義工訂定指引,列明籌款地點、時間及收集賣旗錢袋的指定地點。

  他說:「假如籌款團體發現遺失錢袋或有關物品,或有人意圖開啟錢袋或未經批准而進行籌款,請立即與警方聯絡。」

  政府已公布《慈善籌款活動最佳安排參考指引》供慈善機構自願遵守。公眾人士可瀏覽社署網頁(網址為www.swd.gov.hk/tc/index/site_pubsvc/page_controlofc/sub_referenceg/)。

  附件為獲准於二零一二年二月舉行籌款活動團體的名單,但只包括於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日之前獲發公開籌款許可證的活動。



2012年1月30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2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