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數碼有關「喪失資格的人」的申請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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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一月二十日)宣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批准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的申請,准許李國章教授作為《電訊條例》下「喪失資格的人」,以主席及董事身分對香港數碼作出控制。

  李國章教授因為與一本地收費電視節目服務持牌人〔即電訊盈科媒體有限公司(電盈媒體)〕的相聯法團〔即電訊盈科有限公司(電盈)〕的董事(即李國寶博士)有親屬關係,而成為《電訊條例》所指的「喪失資格的人」。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說:「由於香港數碼與電盈媒體在兩個截然不同的廣播市場經營,加上李國寶博士作為電盈的獨立非執行董事,對電盈或電盈媒體的日常運作並無操控權或影響力,批准有關申請不會影響廣播業的競爭環境。」

  發言人說:「香港數碼是新加入市場的營辦商,藉委任李教授為董事及主席,可借助他的專業知識和經驗,加強公司的管治和發展。這有助促進數碼聲音廣播服務在香港的發展。」

  發言人補充說,李國章教授會作出承諾,聲明他在擔任香港數碼主席及董事和股東時會獨立行事,不受任何從事媒體業務的親屬影響;會審慎行事和提高警覺,以避免在不同媒體平台(尤其是包括電盈媒體)出現編輯觀點單一化的情況;亦不會參與討論同時關乎香港數碼和電盈媒體的事宜,或就這些事宜作出決定。

  根據《電訊條例》,任何喪失資格的人(已於牌照申請中披露其成為喪失資格的人的理由者除外)不得對屬聲音廣播持牌人的法團作出控制。《電訊條例》第13A條界定了「喪失資格的人」一詞的涵義,其中包括《廣播條例》所指的本地收費電視節目服務持牌人的「相聯者」。有關條文旨在避免媒體控制權過分集中、利益衝突,以及在不同媒體平台出現編輯觀點單一化的情況。《電訊條例》同時訂明,在聲音廣播持牌人提出申請時,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如信納為公眾利益而有需要,可准許喪失資格的人對持牌人作出控制。在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考慮公眾利益批核這喪失資格的人士申請時,衡量了對有關服務市場競爭的影響;觀眾獲提供更多元化電視節目選擇的程度;對聲音廣播業發展的影響;及對經濟所帶來的整體利益。



2012年1月2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5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