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指標以改善空氣質素(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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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將採納更新的空氣質素指標及推出一系列空氣質素改善措施,以加強保障公眾的健康。政府是按公眾諮詢的結果而制定這些措施。

  環境局局長邱騰華在今日(一月十七日)的記者會上表示,清新的空氣是優質生活不可或缺的一環,對保障市民健康至為重要,並可維持香港的競爭力。

  政府會開展修訂《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的籌備工作,目標是在二○一二至一三年度的會期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在考慮立法程序及其他籌備工作所需的時間後,這包括制定模擬指引和編製排放清單,政府預計新空氣質素指標可望於二○一四年實施。

  政府將每五年檢討已收緊的空氣質素指標的可行性,並會制訂相應的空氣質素改善方案。

  政府在二○○七年委託顧問檢討香港現有的空氣質素指標及制訂長遠的空氣質素管理策略。在考慮世界壎芠梒插]世嚏^的新指引及其他先進國家的做法後,檢討擬定一套以世尷漱仍虧標和空氣質素指引為基準的新空氣質素指標,並建議一系列為本港達致新指標的空氣質素改善措施。

  香港新的空氣質素指標(附件一)與歐盟和美國所採納的大致相若。

  為了早日達致新空氣質素指標,政府訂出十九項空氣質素改善措施(附件二),並正致力落實當中社會已有較大共識的措施。政府亦推出針對路邊空氣污染的額外措施,以改善路邊二氧化氮的問題。

  這些額外措施包括為歐盟二期和三期專營巴士加裝有效減少氮氧化物排放的「選擇性催化還原器」,及引入路邊遙測儀器和先進廢氣測試以加強管制汽油和石油氣車輛的廢氣排放。政府還會茪漺謅眵豰磲獐o氣排放,進一步提升空氣質素。

  經詳細考慮必須保存環境影響評估體系作為一個具延續的機制完整性,以及讓已完成環評程序的項目倡議人清晰規管的要求,政府建議給予由新指標生效後三十六個月內的限時過渡期,期間新的空氣質素指標不適用於更改環境許可證的申請。

  為展示政府採納最佳措施的承諾,同時亦給予工務部門在規劃新發展項目上更大的確定性,所有尚未開展環境影響評估研究的政府工程項目,會致力以建議的新空氣質素指標作為基準,進行環評的空氣質素影響評估。



2012年1月17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