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合作聯席會議第十七次工作會議在香港舉行(附圖/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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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務司司長林瑞麟今日(一月九日)與廣東省副省長招玉芳在新政府總部共同主持粵港合作聯席會議第十七次工作會議。特區政府相關的主要官員和廣東省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出席了會議。

  政務司司長說:「在我和招玉芳副省長今早共同主持的工作會議上,雙方回顧了落實粵港合作《2011年重點工作》的進度,並定下2012年的具體工作計劃。面對不明朗的世界經濟前景,粵港兩地必須加強合作,把握當前國家『十二五』規劃的機遇,以及李克強副總理去年八月訪港時所宣布的三十多項政策支持措施,共同面對挑戰。」

  「我們以積極務實的態度編製了《2012年重點工作》。回應國家『十二五』規劃對加強粵港合作的要求,《2012年重點工作》合作項目增加至86項,作為今年雙方合作交流工作的藍圖。」

  有關個別合作範疇的進展和合作方向如下:

金融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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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合作繼續是雙方合作重要範疇之一。過去一年,人民幣貿易結算已在廣東省全面開展,粵港跨境人民幣業務持續發展。截至去年11月,經香港處理的人民幣貿易結算達16,759億元人民幣,當中有超過兩成為粵港兩地之間的人民幣貿易結算交易。

  去年十二月簽署的《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安排》)補充協議八,就保險業加入了放寬香港保險經紀公司在廣東省拓展業務的先行先試措施,允許業界設立獨資保險代理公司。此外,《安排》補充協議八亦進一步擴大港資銀行及證券公司在內地的業務範圍。截至去年11月底,超過120家廣東企業在港上市,6家證券公司、6家基金公司及3家期貨公司在港設立的子公司已取得牌照並開展受規管業務。此外,截至去年10月底,根據香港金融管理局,已有4間港資銀行在廣東設立共19家異地支行。

  今年,粵港會繼續按照「十二五」規劃和《粵港合作框架協議》(《框架協議》)的原則,逐步實現建設以香港金融體系為龍頭、珠三角金融資源和服務為支撐的金融合作區域。其中,雙方會繼續推動兩地的人民幣業務;全面推進信貸、證券、保險、期貨、債券市場和基金管理等金融業務合作;以及繼續深化兩地在金融人員培訓、交流等方面的合作。

商貿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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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貿方面,廣東會繼續深入實施《安排》及服務業對港開放各項先行先試措施。《安排》補充協議八包含了建築、保險、分銷、個體工商戶等領域的開放措施,粵方會致力早日全數出台在廣東的實施細則。我們會繼續與廣東省緊密合作,加強推廣《安排》,並跟進落實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在企業升級轉型方面,粵港雙方對省內港資企業發展十分關注。廣東省在去年底推出30項支持港資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對企業籌劃升級轉型意義重大。另外,特區政府將設立10億元專項基金,協助企業在內地發展品牌、拓展內銷和升級轉型。特區政府會與廣東省保持緊密聯繫,共同鼓勵企業朝高增值方向發展,結合香港在產品設計的優勢。

法律及仲裁事務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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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粵港雙方認同香港法律界及仲裁機構的國際經驗,將可協助和支援廣東企業開拓國際市場。雙方將加快合作步伐,盡快展開商討,務求早日落實李克強副總理去年八月公布的相關政策措施,包括探索完善律師事務所聯營方式的工作,以及制定香港仲裁機構於深圳前海直接提供服務的具體安排。雙方亦會繼續加強法律事務部門的互訪交流和人員培訓合作。

旅遊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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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旅遊合作的工作重點在落實李克強副總理去年八月訪港所宣布有關支持香港旅遊發展的政策。粵港雙方會繼續加強合作,進一步開拓海外旅遊市場,共同吸引國際遊客,並聯手發展內地出境旅遊市場。廣東亦會加快「144小時便利簽證」政策推廣到全省工作。

便利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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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斷推動兩地居民的便利往來,是粵港合作持續推行的措施。今年的工作重點是落實三項新措施,一是按計劃在3月實行粵港過境私家車一次性特別配額第一階段的試驗計劃,二是在本年內推出八達通及嶺南通二合一卡,方便兩地居民在兩地使用公交系統和零售消費,三是港方進一步推廣e-道服務,於本月起在羅湖及落馬洲支線管制站讓已登記經常往返香港的內地訪客使用e-道。
 
環保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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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保方面,雙方在落實《珠江三角洲地區空氣質素管理計劃 (2002-2010年)》的各項減排措施已經取得相當的成績,今年的工作重點是完成制訂珠三角地區2015年和2020年的空氣污染物減排目標及方案,爭取於短期內作出公布。

  雙方亦會推進珠江河口區域水質管理合作規劃前期研究及深圳灣水污染防治合作;開展海洋環境保護及生態修復合作,推進珊瑚普查和水產健康養殖合作;繼續推動粵港兩地跨境資源循環利用合作;以及推進「清潔生產伙伴計劃」。

醫療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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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療合作方面,兩地的合作持續深化。粵港雙方會進一步支援香港服務提供者到廣東開展業務。截至2011年11月,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廣東省共設立12家獨資診所和門診部。此外,由香港大學與深圳市政府合作成立的香港大學深圳醫院(即深圳市濱海醫院)將會在本年內正式開業。去年兩地醫療部門已開始試行香港居民在內地病歷轉介回港安排,今年雙方會在這基礎上,繼續完善相關轉診機制,並進一步擴大深圳試點醫院數量。

教育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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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合作方面, 我們會鼓勵本地院校和學生利用「專上學生內地體驗先導計劃」到內地學習和交流時加強對廣東省的認識。此外,國家副總理李克強於去年8月公布,自2012年起63所內地高等院校將試行對香港學生豁免聯招考試,並依據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高級程度會考成績擇優錄取,當中共有17所廣東省的高等院校參與。教育局和國家教育部已於去年12月聯合主辦「2011內地高等教育展」,讓學生和家長親身向63所院校代表查詢免試招收香港學生的安排。

  此外,兩地正積極為在深圳居住的跨境學童提供通關、交通等便利。同時,雙方會繼續鼓勵粵港兩地教師加強培訓交流合作及推動粵港職業教育合作。另外,我們亦會繼續努力推行深圳港人子弟學校/班,進一步優化試行計劃。

重點合作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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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個重點合作區域的發展均有階段性成果。在前海方面,粵港雙方會重點爭取中央政府早日出台具體措施,令香港企業、專業界別及服務提供者可盡早了解前海帶來的商機。特區政府亦會繼續積極配合深圳當局的宣傳和推廣工作。而河套地區方面,港深雙方亦已就發展定位、適用法律、土地管理及共同開發機制等方面達成初步共識。我們會努力推進這方面的工作,爭取河套地區的部分高等教育設施可於2020年開始投入運作。南沙方面,穗港雙方亦於去年12月召開第一次專責小組會議,就南沙發展方向交換意見。特區政府會繼續與廣州市政府保持緊密聯繫,為南沙發展提供意見。

區域合作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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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框架協議》下的4個區域合作規劃進展良好。其中粵港澳《共建優質生活圈專項規劃》、《粵港澳基礎設施建設合作專項規劃》及《環珠江口宜居灣區建設重點行動計劃》的編製工作已接近完成。而粵港澳三地已開展《粵港澳區域旅遊規劃》的編製工作,為區域旅遊合作制定長遠發展戰略,加強三地作為旅遊目的地的吸引力。

其他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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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領域外,粵港在跨界基礎設施、創意產業、創新科技、檢測認證、文化合作、口岸建設與通關、知識產權、食品農產品安全、和治安管理等方面的合作也穩步推進。

<實施《粵港合作框架協議》2012年重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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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務司司長林瑞麟和廣東省副省長招玉芳於會後簽署了落實《框架協議》的《2012年重點工作》,詳情見附件。

  陪同政務司司長出席會議的其他官員包括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環境局局長邱騰華、署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梁鳳儀、署理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邱誠武、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羅智光、教育局副局長陳維安。



2012年1月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5時3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