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決心取締工業樓宇內的違例住用分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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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宇署今日(十二月二十九日)宣布,作為加強針對工業樓宇內的違例住用分間房的執法行動的一環,該署將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七日向法庭申請封閉令,封閉九龍洋松街78-78A號部分樓層,以便安排政府承建商清拆有關樓層內的僭建物。

  該署並已於今日在上址樓宇的有關樓層的當眼位置張貼擬申請封閉令的通告,通知有關業主及受影響的人士。這項行動的目的是要確保有關處所不會被用作住用用途,以免對住戶構成危險。

  有關樓宇於一九六二年七月獲發佔用許可證(入伙紙),連地下共六層高。根據有關批准建築圖則,有關樓宇是擬作工業用途,地下為貨倉,其餘五層則各有一個工廠單位。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該署由二零零九年開始多次收到市民舉報及其他政府部門的轉介,指有關樓宇的部分樓層被非法改裝為多間分間房間(「�茤苤v)。該署派員視察後,證實有關樓宇的平台及天台等地方已加建僭建物,而在這些僭建物及樓宇的部分樓層內,共分間了約六十個房間,並由原來的工業用途更改作住用用途。

  發言人強調:「工業樓宇改作住用用途會對住戶構成嚴重的消防安全風險,而加建的間隔牆亦會導致樓宇內的走火通道不足。為保障公眾安全,屋宇署有需要對有關違規情況作嚴厲執法。」

  因應上述情況,屋宇署已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二零一一年四月及二零一一年九月,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4(1)條及第25(2)(b)條向有關「�茤苤v的業主發出法定命令,�茈O中止將該工業樓宇用作住用用途,並拆除影響樓宇走火通道的間隔牆及位於平台和天台的僭建物。由於業主在規定的限期過後仍未遵從命令,屋宇署將根據《建築物條例》向有關人士展開檢控程序。

  屋宇署亦決定將會根據《建築物條例》的規定,安排政府承建商清拆相關僭建物,以保障住戶和公眾安全。屋宇署將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七日向區域法院申請封閉令,以便安排政府承建商進行清拆工程,並已在今日於上址樓宇當眼位置張貼擬申請封閉令的通告以知會受影響的人士。

  發言人表示:「我們將申請封閉令的日期定於三月初,是考慮到農曆新年將近,並希望給予現正居於上址的住戶較充裕的時間搬遷。然而,為了其自身安全�虓Q,現時的住戶應盡快遷出該工業樓宇。政府的一貫政策是確保不會有人因當局的行動而無家可歸。因此,屋宇署已聯同房屋署、社會福利署及民政事務總署作出安排,根據受影響的樓宇居民的資格提供適當的安置和社會援助。」

  發言人補充,關愛基金督導委員會已在二零一一年十月通過為因屋宇署執法行動而須遷出工廠大廈「�茤苤v的居民提供一次性的搬遷津貼。該計劃將由屋宇署管理其運作,旨在協助受影響的居民盡快遷出有關「�茤苤v單位。屋宇署將率先為洋松街78-78A號的工業樓宇內的違例住用分間房住戶提供搬遷津貼,並已由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起一連三日於不同時段到訪有關單位,為受執法行動影響的居民進行登記及協助合資格的居民作出申請。若居民的家庭收入低於指定入息限額或申請人的家庭已通過指定資助計劃的經濟審查並合資格領取資助,可申請有關搬遷津貼,成功申請者一般可於四星期內獲發搬遷津貼。

  然而,發言人提醒,任何人如果成功獲發關愛基金提供的搬遷津貼,將不可再次申請該計劃提供的搬遷津貼。此外,署方亦會備存已向有關居民發放搬遷津貼的工廠大廈的地址,日後搬遷到同一地址的住戶,將不可申請此搬遷津貼。津貼計劃的詳情已上載至關愛基金(www.communitycarefund.hk/b5/assistance.asp)及屋宇署(www.bd.gov.hk/chineseT/services/index_RAS.html)的網頁供市民參閱。

  發言人再次提醒工廠大廈的業主不要將其單位改裝作住用用途。此外,為其自身安全�虓Q,工廠大廈「�茤苤v的住戶應盡快遷出有關單位,而其他人士亦不應在工廠大廈內居住。任何正在安排租務事宜的人士亦應查詢單位的原先批准擬作的用途,並避免租住只供作工業用途的單位。準租戶如對樓宇的核准用途有所懷疑,便應留意樓宇的名稱、所在區域,以及處所的內部設計,並在有需要時透過土地註冊處的查冊服務或屋宇署的「百樓圖網」系統查閱有關樓宇的佔用許可證、批准的建築圖則及其他相關資料,以核實有關處所原先批准擬作的用途。

  最後,為澄清傳言,發言人亦補充,指受有關執法行動影響的居民,包括已透過公共房屋(公屋)輪候冊申請公屋的人士,將不會因行動而獲提早編配公屋。

完

2011年12月2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9時3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