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十題:向長者提供的經濟援助及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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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二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江華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多年來為長者提供各種援助及優惠,該等長者福利的合資格申請年齡和對象不一,有長者表示就其何時合資格申請哪些福利感到無所適從。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政府現時提供了多少項長者福利計劃(包括援助金及長者使用設施的優惠等);該等計劃的合資格申請年齡分別為何;及

(二)當局會否就各項長者福利計劃設定劃一的合資格申請年齡(例如劃一為60歲);若否,原因為何;若會,有否評估,劃一設定合資格申請年齡為60歲或以上會否增加政府的福利開支,以及會否讓更多長者受惠;若會,預計每年的增加金額為何,以及預計每年可額外讓多少名長者受惠?

答覆:

主席:

  就劉江華議員的提問,現答覆如下:

(一)及(二)政府當局的整體宗旨是按市民大眾的需要,提供適切到位的援助及優惠,並確保公共資源用得其所。各類援助及優惠由於各具不同的性質、目的和對象,因此亦有不同的年齡規定及申請資格。我們並無計劃設定劃一的合資格年齡。

  政府當局現時向高齡人士提供的經濟援助及設施優惠的合資格年齡如下:

經濟援助/設施優惠          合資格年齡

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         60歲或以上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下        60歲或以上
高齡人士可領取的各類津貼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60歲或以上
(下稱「康文署」)
博物館入場費及活動費優惠、
博物館優惠通行證 
     
香港濕地公園入場費優惠        65歲或以上

康文署康體設施收費優惠        60歲或以上

康文署主辦文化節目優惠票       60歲或以上

長者醫療券              70歲或以上

康文署圖書館衣物間豁免收費      60歲或以上

《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 60歲或以上
(第545章)調解先導計劃下
向長者少數份數擁有人
提供的調解員費用資助

高額高齡津貼             70歲或以上

普通高齡津貼             65-69歲

綜援長者廣東及            60歲或以上
福建省養老計劃下的各類津貼      

公共租住房屋(下稱「公屋」)     60歲或以上
緊急警報系統安裝津貼
         
公屋租金援助             60歲或以上



2011年12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