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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核准元朗分區計劃大綱草圖。
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發言人今日(十二月十六日)說:「該核准圖提供法定土地用途規劃綱要,為元朗地區的發展及重建提供指引。」
規劃區佔地約561公頃,位於新界西北的元朗平原中部,北面以元朗工業h的外圍為界,南達元朗公路,東接元朗舊墟鄉村,西面則以朗天路為限。
八幅約24公頃的土地劃為「綜合發展區」地帶,把涵蓋範圍綜合發展/重建作住宅及/或商業用途,並提供休憩用地和其他配套設施。
約62.2公頃的土地劃為「住宅(甲類)」地帶或其支區,以作高密度住宅發展;共33.8公頃的土地劃為「住宅(乙類)」地帶或其支區,作中等密度的住宅發展;而約4.6公頃的土地劃為「住宅(戊類)」地帶或其支區,主要是透過進行重建(或改建計劃)而逐步淘汰現有的工業用途,使改作住宅用途,有關計劃須向城規會提出申請。此外,約有100.1公頃的現有鄉村、預作鄉村擴展的土地則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
約44.5公頃的土地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或其支區,以配合當地居民及/或該地區的需要。現有的主要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包括元朗游泳池場館、元朗大會堂、元朗劇院、社區中心、球場、診療所、分區消防局、警署、政府合署、巴士總站及學校。此外,約52.4公頃的土地劃為「休憩用地」,主要是提供戶外公共空間作各種動態及/或靜態康樂用途。
共約104.5公頃的多塊土地劃為「其他指定用途」地帶,包括「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商貿」地帶或其支區,涵蓋東頭工業區,以及各項指定用途例如工業h、污水處理廠、加油站等。
約38.8公頃的土地劃為「綠化地帶」,包括了三個草木茂盛小圓丘,以保護該地現有的天然環境。
元朗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YL/21,現置於城規會秘書處、位於北角及沙田的規劃資料查詢處、屯門及元朗規劃處、元朗民政事務處、十八鄉鄉事委員會及屏山鄉鄉事委員會,讓市民於辦公時間內查閱。
核准圖複本現於北角及油麻地地圖銷售處發售。市民亦可於城規會網頁(www.info.gov.hk/tpb)瀏覽該圖。
完
2011年12月1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