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五題:店鋪疑售賣冒牌成藥的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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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今日(十二月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謝偉俊議員的提問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近年本港的遊客區湧現大量「黑藥房」,涉嫌以價錢貼紙遮蔽冒牌中成藥包裝上的品牌名稱,專向內地旅客售賣這些冒牌「假藥」。報道亦指出,即使警員接到投訴後到達涉案的藥房,亦只調停了事。受騙的旅客在內地多個論壇申訴,部分更表明對在香港購物失去信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過去三年,警方、香港海關、香港旅遊發展局及消費者委員會分別接獲多少宗涉及店鋪疑售賣冒牌成藥的投訴;該等政府部門及機構在接獲投訴後,如何處理有關個案;當中有多少宗個案涉及的店鋪負責人因該等銷售行為而被檢控;

(二)過去三年,警方就上述投訴僅作調停處理的個案數目為何,以及接到有關投訴後,警方不落案處理及主動調查的原因分別為何;

(三)鑑於旅客訪港的時間短暫,現時有何政策及措施,在懷疑受騙旅客訪港期間向他們提供適時的協助;及

(四)現時有何政策和措施,打擊上述專以蒙騙手法銷售冒牌成藥的店鋪;此外,如何把該等政策和措施清晰地告知訪港的內地旅客,讓他們知悉投訴及檢舉的途徑,以及本港保障消費者及其權益的措施?

答覆:

主席:

(一)現時,《商品說明條例》(《條例》)(第362章)禁止任何人在營商過程中就貨品作出虛假商品說明,亦禁止任何人就貨品應用偽造商標或應用可能會使人受欺騙的標記。香港海關(海關)負責《條例》的執法工作。

  過去三年,海關共接獲二百三十二宗涉及店鋪疑售賣冒牌成藥的投訴。海關已就所有個案進行調查及分析,包括要求商標擁有人確定相關貨品的真偽。海關共就五十四宗個案進行起訴,最終共五十五名人士或公司被檢控,詳情如下:

      投訴   起訴   被檢控的數字
年份    宗數   宗數   (人士/公司)
--    --   --   -------
2008     49    20       25
2009     63    16        8
2010     70    15        9
2011     50     3       13
(1月至10月)

  過去三年,消費者委員會(消委會)共接獲七十八宗涉及店鋪疑售賣冒牌成藥的投訴。消委會在接獲投訴後,若有初步證據顯示可能涉及售賣冒牌成藥,消委會在徵得投訴人的同意下會把個案轉介海關跟進調查。消委會亦會按投訴人的要求進行調解。相關投訴數字如下:

年份         投訴宗數
--         ----
2008          11
2009          22
2010          27
2011(1月至10月)    18

  過去三年,香港旅遊發展局(旅發局)共接獲五宗涉及店鋪疑售賣冒牌成藥的投訴。旅發局已把所有個案轉介海關及消委會作跟進。相關投訴數字如下:

年份         投訴宗數
--         ----
2008           0
2009           1
2010           2
2011(1月至10月)     2

  警方未有就店鋪疑售賣冒牌成藥的個案備存相關統計數字。

(二)警方對每宗舉報均以嚴謹的態度處理,如發現涉及欺詐、行騙或其他刑事成分,定必進行調查和依據法例作出適當的跟進。如有足夠證據顯示有人干犯刑事罪行,警方會向涉案人士提出刑事檢控。

(三)在二○○九年三月,海關成立「快速行動部隊」,部隊隨時候命,以期迅速到達涉案的地點,即時處理消費者(包括短期留港旅客)的投訴。同時,海關與警方、消委會及旅遊業議會保持緊密聯繫,並建立有效的投訴個案轉介機制;至於已離港的旅客,他們亦可在原居地透過電郵或信件向海關作出投訴,海關會作出跟進。

(四)海關致力保障消費者及遊客的權益,除了因應長假期加派人手巡查購物區外,亦會透過資料搜集及情報分析,作出風險評估,以識別出懷疑售賣假貨或有誤導標記的店鋪作重點巡查。有需要時海關會採取喬裝行動或試購貨品作進一步分析和檢測。

  此外,海關與消委會緊密合作,以提高消費者意識,例如在消委會出版的《選擇》月刊介紹最新的執法行動成果及常見的不良營商手法。由今年二月起,消委會於《選擇》月刊及「精明香港消費遊」網站,公布涉及售賣偽冒藥物而被法庭定罪的店鋪的相關資料,以收阻嚇作用。截至十一月底,消委會共發布了二十九間被定罪藥房的名稱。

  除加強執法外,海關亦重視有關保障消費者法例的推廣、宣傳和教育工作。海關向旅客派發小冊子、為業界舉辦講座、播放相關的政府宣傳片等,以加強消費意識。



2011年12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1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