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九題:長者及殘疾人士公共交通優惠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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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二月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林大輝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行政長官在2011-2012年《施政報告》提出,為65歲或以上的長者及12至64歲殘疾程度達100%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受助人及同一組別的傷殘津貼受助人,提供公共交通票價優惠(優惠計劃),讓他們可以在任何時間以每程二元乘搭港鐵一般路線、專營巴士及渡輪。預計會有約110萬人受惠,包括13萬名殘疾人士。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預計推行優惠計劃需要動用的總開支為何,並以表列出預計各公共交通營辦商(營辦商)獲得的補貼金額分別為何;

(二)鑑於當局表示會在明年下半年才推出優惠計劃,可否提早在明年上半年推出;如可以,具體時間及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當局為何限制12至64歲人士只有殘疾程度達100%的綜援受助人及傷殘津貼受助人才能受惠;

(四)有否評估,將優惠計劃擴大至所有殘疾人士、綜援受助人及其他弱勢社群會增加多少受惠人數和政府開支;

(五)每程二元的票價水平是根據甚麼準則訂出;

(六)為何不將公共小巴納入優惠計劃,以及會否重新考慮將公共小巴納入該計劃;

(七)鑑於政府表示會與營辦商磋商,促請他們繼續為長者及殘疾人士提供現有票價優惠,不應因為政府作出額外承擔而放棄提供現時優惠乘客的措施,當局如何確保營辦商繼續提供現有票價優惠;對不依從的營辦商,政府有何應對措施;

(八)除了推出優惠計劃外,當局有否要求營辦商為市民提供更多票價優惠以回饋社會;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九)有否考慮在商討公共交通專營權時,加入營辦商向市民提供票價優惠的條件;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十)優惠計劃有否推行期限,以及何時會進行檢討;及

(十一)有否評估將優惠計劃的每程二元票價下調至零,政府會增加多少開支?

答覆:

主席:

  行政長官在今年的施政報告中,提出長者及殘疾人士公共交通優惠計劃(計劃),讓所有65歲以上長者及合資格的殘疾人士在任何時間,以二元乘搭港鐵的一般路線、專營巴士及渡輪,藉以鼓勵長者和合資格的殘疾人士多些走進社區,豐富社會資本,發揮關愛共融精神。

  就林大輝議員的提問,我的答覆如下:

(一)、(七)、(十)及(十一)由於計劃涵蓋港鐵、專營巴士及渡輪,涉及的路線及航線眾多,我們現正積極與港鐵公司、五間專營巴士公司及多家渡輪服務營辦商(營辦商)商討具體的運作模式和安排,以及與八達通卡有限公司研究八達通系統在硬件和軟件方面所需的配合。我們要在確定有關安排及掌握更多的數據後,才能較準確地評估政府需要向各營辦商發還的款額,以及落實計劃的詳情和涉及的其他行政開支。正如以上所述,政策的目標是讓65歲以上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能以二元乘搭港鐵的一般路線、專營巴士及渡輪,所以我們沒有計劃將以上安排改為免收費。我們會在明年第二季向立法會相關事務委員會交代計劃的詳情,包括每年的預計開支。

(二)要落實這個計劃涉及不少複雜及需時的籌備工作,同時需要眾多營辦商及八達通卡有限公司的全面配合。政府除了需要與有關營辦商及八達通卡有限公司磋商具體運作模式及安排外,亦要與營辦商商討繼續承擔其現時為長者及合資格的殘疾人士提供的票價優惠、修訂《殘疾歧視條例》附表五、以及向立法會申請撥款等。此外,營辦商及八達通卡有限公司亦需至少數月時間提升、調校及測試八達通系統。由於計劃涉及不少公帑並屬恆常性質,我們必須確保計劃的運作機制及各項細節是穩妥的。勞工及福利局、運輸及房屋局和運輸署經已聯手積極展開各項籌備工作,爭取在明年下半年盡早推出計劃。

(三)在康復政策下,政府一向特別關注殘疾人士的交通需要,並透過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和傷殘津貼提供經濟援助。政府亦自二○○八年七月起,為12至64歲殘疾程度達百份之一百的綜援受助人和同一年齡組別的傷殘津貼受惠人,每月發放交通補助金。鑑於有關人士的殘疾程度,他們是有較大需要得到協助和鼓勵,多些外出參與活動,以促進他們全面融入社會,因此計劃亦以有關組別的殘疾人士為對象。事實上,立法會於二○○五年成立的有關小組委員會,同意有關組別的殘疾人士較需要得到援助和鼓勵,以便融入社會;而現時政府給予殘疾人士而毋須經濟審查的資助項目,以及港鐵給予殘疾人士的票價優惠,亦以此為標準。

(四)鑑於殘疾類別的多元性,不同殘疾類別和殘疾程度的人士,在不同的康復階段,有不同的服務需要。為配合不同殘疾狀況的人士對康復服務和支援的不同需要,有關的法例、政策或措施對殘疾的定義會有所不同。例如《殘疾歧視條例》涵蓋現存的、曾經存在的,以至將來可能存在的殘疾,也涵蓋輕微及暫時性的殘疾,因此,乙型肝炎帶菌者、近視的人士,以至曾經有殘疾但已康復的人士亦會包括在內。

  由於殘疾的定義甚為廣泛,我們認為把計劃擴大至惠及所有殘疾人士,存在實際困難,也難以評估會因此增加的受惠人數和開支。

  此外,計劃的政策目標是鼓勵65歲以上的長者及合資格的殘疾人士走進社區,所以我們並沒有計劃擴大至其他群組。

(五)目前,港鐵及所有專營巴士公司均在指定的日子讓長者以兩元的優惠票價乘搭指定路線。因此,政府建議在這基礎上,進一步擴大長者票價優惠至其他日子,以及讓合資格的殘疾人士同樣受惠。

(六)由於小巴營辦商數目眾多,而且一般規模較小,營運的模式及財務狀況亦各有不同,亦並非所有小巴都有提供類似的長者票價優惠,所以現階段把計劃擴展至小巴有一定的困難。為了讓長者及合資格的殘疾人士早日受惠,當局打算先行在鐵路、專營巴士及渡輪三種主要公共交通工具上推行計劃;待計劃運作成熟,再檢討是否需要擴展計劃的適用範圍。

(八)政府一向鼓勵公共交通營辦商因應各方面的因素,包括社會的整體經濟環境、市場情況、營辦商的營運狀況和乘客的需求,盡可能提供票價優惠,以減低市民的公共交通開支。目前,主要公共交通營辦商皆有為乘客提供不同類型的票價優惠,包括為長者及殘疾人士而設的票價優惠、小童及學生票價優惠、轉乘優惠、特惠站優惠、月票計劃等。

  政府現時的建議是要求有關公共交通營辦商繼續承擔現時已向長者及殘疾人士提供的票價優惠,其餘則以實報實銷的方式,由政府定期向公共交通營辦商發還因向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提供兩元票價優惠而少收的票價收入。

(九)政府的公共運輸政策是致力確保公共交通營辦商為市民提供有效率和適切的公共交通服務;另一方面,通過行之有效的機制去規管主要公共交通服務的票價,以確保收費訂定在合理的水平。

  若政府規定公共交通營辦商以特定方式向特定的乘客組別提供票價優惠,這個做法對營辦商的財務影響最終都會在基本票價中反映出來,由全體乘客分擔。

  政府會透過不同渠道,包括在商討公共交通專營權時,要求公共交通營辦商,因應其各自的營運狀況,向市民提供票價優惠,以減輕市民在交通開支方面的負擔。



2011年12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