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急切質詢二題:排檔消防安全改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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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二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涂謹申議員根據《議事規則》第24(4)條提出的質詢和保安局局長李少光的答覆:

問題:

主席:

  上月三十日,旺角花園街發生四級大火,先由地下排檔起火,再蔓延至鄰近舊樓,並造成重大人命傷亡及財物損失。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火災發生及迅速蔓延的原因,為何會導致有多人死傷,以立即提示住在類似居住環境的住戶加強警覺,如何避免發生火災,以及一旦發生火災時如何避免會有多人死傷;

(二)全港有多少類似情況,即住宅樓宇附近設有排檔,當局會否即時巡查類似的排檔及鄰近的樓宇,以評估一旦發生大火時,該等樓宇能否承受有關的風險,包括該類居住環境及該等樓宇是否符合《消防條例》的規定、消防設備是否足夠、樓宇有否僭建物或分間樓宇單位(俗稱「茤苤v)、其走火通道有否被阻擋及住戶的防火意識是否足夠等,以及會即時採取甚麼措施,以避免類似慘劇再發生;及

(三)當局會否即時聯絡香港房屋協會及市區重建局,針對各區內有類似居住環境的舊樓,即時主動提供技術及財務支援,以增加業主的防火安全意識,以及協助業主改善樓宇的防火及消防設備?

答覆:

主席:

(一)及(二):消防處和警方現時仍正就花園街四級大火的起因進行調查,未有結果。視乎部門的調查結果和最後報告,估計導致大火迅速蔓延的其中一個原因,可能是因為路邊排檔積存大量貨物,而貨物中亦有不少易燃物品,引致火勢迅速加強和蔓延。但我強調,真正的起火原因和當時引致火勢蔓延的情況,有待調查完成後才能確定。

  花園街排檔自去年十二月發生火警後,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已聯同消防處、機電工程署及有關小販組織,實施多項改善排檔消防安全的措施,包括確保車道有足夠空間供消防車及消防員使用;排檔之間預留足夠空間,方便附近樓宇住客疏散;非相連的排檔要有適當的空間分隔,阻止火勢蔓延;排檔應採用防火物料搭建;以及排檔須從合法途徑獲得獨立電力供應等。

  根據食環署提供的資料,全港約有四十個地點出現商住/住宅樓宇與排檔相毗鄰的情況。食環署和消防處剛於十二月一日及二日到這些地點作出巡查,視察其潛在的火警危險,以及由食環署向違規的小販執法。因應這次火警的情況,食環署、消防處及相關部門正積極覆檢在去年底所訂的安全措施,以研究如何進一步改善排檔和附近商住/住宅樓宇的消防安全,並會盡快公布。

  花園街附近樓宇大部分屬於一九八七年或以前落成的商住樓宇或住宅樓宇,受《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第572章)規管。消防處和屋宇署現正按計劃對火警風險較高的商住樓宇進行巡查,以按法例要求它們提升消防安全水平及消防安全建造措施。在巡查時,若發現走火通道受阻塞或因結構問題導致潛在火警危險,或消防裝置及設備出現問題,有關部門會採取執法行動。若阻塞走火通道的雜物構成發生火警的即時及重大危險,消防處可安排移走該些物件。

  這次花園街的火災涉及排檔附近六棟舊式商住樓宇,其中消防處及屋宇署已對五棟樓宇完成巡查,並已於二○○八年八月至二○一一年十一月間,分別向他們發出消防安全指示,要求樓宇提升消防安全措施。在該五棟樓宇中,其中一棟的消防安全指示尚未到期,至於另外四棟則正在申請延期遵辦或已獲批延期遵辦,主要原因是因為業主需要更多時間籌辦和進行改善工程。

  現時《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並沒有規管或要求私人住宅在單位內設置消防設備,因此對在私人住宅單位內的所謂「茤苤v,亦沒有法定的消防設施要求。由於普遍的純住宅大廈或一般住宅單位,其燃燒負荷量及火災危險較低,消防處發出的實務守則,只會要求這些樓宇在大廈的公用地方設置基本的消防裝置及設備,例如安裝消防栓及喉轆系統等,和保持足夠、暢通的逃生通道。

  在樓宇安全方面,屋宇署自二○一一年四月起已開始針對「茤苤v進行「大規模行動」;每年巡查150幢樓宇內的茤苤A並對違例「茤苤v採取執法行動。發展局局長於十二月二日宣布,屋宇署將調整針對「茤苤v的執法策略,採用以風險為本的方式揀選位於排檔附近的非單梯設計樓宇進行巡查。發展局局長將於稍後回答另一條急切質詢時就屋宇署的行動作詳細闡述。

  消防處一直有向公眾進行宣傳,加強他們的防火意識。在本年十一月消防處在電視播出宣傳防火安全的節目,重點教育市民正確的逃生方法。消防處亦向居民組織派發單張宣傳消防安全,提醒住戶提高警覺,注意消防安全,例如確保大廈走火通道暢通無阻、切勿在家居或附近儲積大量貨物、確保樓宇的消防安全裝置運作正常、應盡快按消防處指示安妥消防安全裝置等。居民如發現有潛在消防危險,亦應盡快通知該區的消防局跟進。

  此外,消防處亦一直有派出突遣執法隊,巡查火警風險較高的舊式樓宇,以確保樓宇的消防安全。消防處在十一月曾針對舊式樓宇密集的地區進行特別巡查行動,巡查了200多棟樓宇,就阻塞走火通道等發出47宗檢控,並向屋宇署轉介有關樓宇結構問題的個案。

(三)政府及其伙伴機構,即香港房屋協會(房協)及市區重建局(市建局)均設有多項技術及財政支援計劃,就樓宇安全及消防安全事宜為業主提供協助。這包括由政府撥款的「改善樓宇安全綜合貸款計劃」及「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以及由房協及市建局共同管理的「樓宇維修綜合支援計劃」。上述各項支援計劃的涵蓋工程範圍均包括與消防安全建造或消防裝置及設備相關的工程。此外,若業主在安排工程時遇到技術上的疑難,除了可聯絡有關政府部門或徵詢專業人士意見外,亦可向房協及市建局尋求協助。

  此外,為鼓勵業主改善其樓宇的消防安全,消防處及屋宇署在針對消防安全採取執法行動時,均會提供上述各項支援計劃的資料,以方便業主能透過各項計劃獲得適切的協助。



2011年12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45分